从11月25日召开的陕西省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1年,围绕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陕西省将实现三大突破。
首先,加大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省上将对回乡创业示范县给予进一步的扶持,市、县两级财政也将对创建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和倾斜,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再就业资金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农民工回乡创业基金,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贴息、创业培训和信用担保等。各地要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支持力度,用于回乡农民工创业方面的小额担保贷款不得低于当地小额担保贷款总量的40%。
其次,各地要完善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合和完善,重点解决市场准入、创业用地、税费减免、融资渠道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优化创业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各地要推广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的“六位一体”服务模式,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流程,提供一站式办公服务。有条件的县(区)还可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建立一批专业化创业基地和小企业发展基地,也可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和废弃厂房等适合创业的场所,建立农民工创业园区和孵化园区,降低园区入驻门槛,提供创业廉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