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全国地质找矿“358”行动纲要》专家论证会。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汪民在会上提出,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统一认识,确保实现“358”目标。
汪民指出,明确目标就是要将《纲要》提出的目标细化成一个立体的、综合的地质工作目标,既要有地质工作量的投入、新增资源量、新发现矿产地、新增矿产品产能等目标,还要有地质矿产市场培育、地质工作人才培养、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等目标。统一认识,就是要进一步增强实现找矿突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框架,进一步细化保障措施。
就如何完善《纲要》、保证“358”找矿目标实现这一主线,汪民强调,要通过《纲要》完善的过程,打造出六大机制:一是要建立动态评价机制。要根据找矿行动的具体进展,适时调整找矿部署方案,在思想认识、空间布局、矿种设置上不留盲区。二是要建立大胆验证机制。在实行矿业权提前保护的前提下,向社会公布一批、为地勘单位配置一批好的异常区,鼓励大家进行钻探验证。三是要建立既有生产力的释放机制。要研究政策措施,鼓励大家将至今仍捂在手里、通过大调查发现的好的找矿线索拿出来,使这部分线索尽快形成生产力。四是要建立公益性地质工作拉动机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定位要在拉动社会投资、推动找矿突破上,着力点不能放在通过找矿实现收益上。中央地勘基金要通过召开协调会等形式,改变省级基金找矿卖矿、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做法,推动二级基金向为风险勘查提供补助补贴的方向发展。五是要建立调动地勘单位工作积极性的机制。要通过政策措施,在我国营造出地勘单位积极性高、商业勘查活跃、矿产勘查市场规范的良好局面。六是要建立科技与勘查紧密结合的机制。要结合找矿行动的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科技攻关。对行之有效的科技攻关成果,要及时在全国推广。要通过找矿行动进一步丰富我国的矿产勘查理论,用在实践中总结的新理论新方法反过来指导找矿实践,形成实践丰富理论、理论指导实践的有机互动。
全国地质找矿“358”行动专家组成员及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有关司局、中央地勘基金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论证会。陈毓川、李廷栋、沈其韩、肖序常、许志琴、郑绵平院士及其他专家,分别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自国土资源部全面推进地质找矿新机制座谈会后,地勘司即根据部领导的要求,组织地调局、中央地勘基金中心等有关单位,在汇总各省(区、市)提出的本地区“358”目标、广泛征求煤炭、有色等有关工业协会和地勘行业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国地质找矿“358”行动纲要》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