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从12月1日起至明年1月21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内容为,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向社会公布。据悉,省专项检查活动的举报投诉电话为029—87421392。(记者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