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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之手”助推林产——林业产业之宏观政策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0年12月16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十一五”是一个非比寻常的时间段。这5年,发展林业产业被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全社会林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林农、企业甚至全社会发展林业产业的热情高涨,林业产业不断焕发出鲜活的生命力和持久的活力。

    5年间,林业产业从小到大,产业体系逐渐完善,产业布局日趋合理,总产值实现翻倍增长,从“十五”末的年产值0.85万亿元,到2009年达到1.58万亿元,且2010年前5个月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375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21.8%。“十一五”的前4年,林业产业平均增幅超过17%,2006年的增幅更是高达25.93%。林业产业在5年间实现了质的飞跃。

    这5年的成长,与国家和行业宏观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以及地方政府配套措施的跟进和配合密不可分。政策这只“有形的手”,把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背后推手的角色。

    引领有规有据 服务职能强化

    “十一五”期间,国家出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林业产业政策要点,两年后,又出台了第一部林业产业振兴规划。这两个第一,足见林业产业在建设现代林业的全局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2007年,全国林业产业大会召开之际,国家林业局、发改委、财政部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首次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辅之以政府宏观调控的产业管理新体系,提出了林业产业发展的市场准入机制。从此,林业产业开始向更开放、更市场化迈进。

    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阴霾还没有完全散去、外需低迷、林业产业复苏回暖的道路充满荆棘之时,第二届全国林业产业大会召开,我国首部《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的出台如同雪中送炭。规划提出3年内重点扶持100家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10大特色产业集群,林业产业总产值每年保持12%左右的速度增长。经历了危机之后的林业产业,在回暖复苏中,拉开了调结构、促转型的大幕。

    “十一五”期间,粮油安全提到重要日程。2008年和2009年,召开两次全国油茶产业发展现场会,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油茶产业发展办公室,并出台了我国第一个单一树种的发展规划——《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明确了未来10年我国油茶发展目标及相关措施。

    除此之外,相关部门5年间出台了诸多扶持政策或指导性意见,如《现代林业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木材安全保障战略》、《关于扶持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等,为林业产业发展壮大引领了方向。

    政策引导产业发展,弱化的是行政管制,强化的则是政府的服务职能。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加大科技推广示范支持,大力发展林业合作组织,鼓励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协会,引导和规范各类林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调控有增有减 税费改革深入

    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更新不能适应市场发展规律的落后政策;一方面增加投入与财政支持,优化林业产业投融资环境。“十一五”期间,宏观政策在适时合理调控产业上坚持了软硬结合,有增有减。

    国家林业局起草了《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市场准入监督条例。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断淘汰林业生产能力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同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企业及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林产品上市。

    2006年,实施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为企业减负,促技术升级。该政策一直延续到2009年底。从2009年7月1日起,育林基金征收标准已由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

    “十一五”期间,在财政政策上,中央财政对林业龙头企业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境外林业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提出探索研究建立林业信托基金制度、多种形式的林业担保机制以及政府扶持性林业保险机制。

    在金融政策上,国家先后免除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数十亿元,为森工企业转型改制减轻负担;国家开发银行延长了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并增加对珍贵树种培育的扶持力度;把森林保险纳入农业保险统筹安排。

    在税收政策方面,将原来各自分散、独立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全面整合,使国家对林业产业的税费扶持政策更加明确;在不同时期,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适当调节出口退税,通过税收杠杆调节林业产业出口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扶持有鼓有呼 政策全国联动

    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领林业产业的发展方向,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产业发展政策,把林业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来抓。

    在湖北,“建设100个林业产业基地、扶持100个民营林业产业大户、培植100个林产工业龙头企业、配套完善100个生态旅游景区”的“四个一”工程正在紧张进行中;现代林业科技产业园区已经投入运营,10个主题林业科技产业园正在火热招商。“产业强省”的目标和分“三步走”的战略让湖北林业产业如日中天。

    在辽宁,2006年启动“四个百万亩”经济林富民工程,全省实施以林地经济为主的开发,林业经济开始呈现“井喷式”增长;林业产业振兴规划、林业产业实现倍增发展目标扶持等政策相继出台,林业产业正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速助力。

    在江苏,《杨树产业发展规划》、《林业种苗产业规划》、《竹产业发展规划》、《森林公园建设和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积极举办林产品展销会、花卉苗木产销对接等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增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浙江、河南、四川、安徽、陕西等地政府纷纷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林业产业在全国掀起发展热潮。

    经历危机的洗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必然的选择。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职能转变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前提和关键所在。“十一五”期间,政府通过出台产业政策,强化服务职能,增强了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十二五”即将到来,林业产业界对宏观政策仍然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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