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3日),吉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全省视频会议,贯彻国家有关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批示意见,按照国务院关于保证年底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要求,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到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2011年春节前基本办结,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和省总工会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的《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案》,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从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1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切实加强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继续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仲裁等法律渠道维护劳动报酬权益,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被拖欠工资。三是切实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各地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发生拖欠工资的,及时使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四是切实做好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孙鹤 记者韩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