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产业、直属工会及时向党政汇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展情况,取得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同时,相继制定下发了本地区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的安排意见。成立了由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西宁市召开专题会议,就全市各级工会开展“双百行动”进行安排动员部署,要求在对照年初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协商质量。汇总梳理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市总工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实施细则》,探索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特点规律,明确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的协商方法,针对实际发出邀约。海东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就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工资水平等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召开所属各县工会主席专题会议,要求把推动“两个普遍”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实践,抓出实效。海西州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海南州组成工作组分赴各县召开现场动员会,开展调研,指导研究具体工作方案,统一印制了《工资集体协议书》,对主要内容、程序、注意事项等进行规范。海北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手从海晏县红河湾工业园区入手,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都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同时,各级工会组织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会干部和协商代表参加全总、省总和本地区、本系统举办的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提高协商水平。西宁总工会、省重工机械轻纺工会、商贸等工会分别举办了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
三是聘用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省劳动关系三方联合聘用的184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在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向企业领导、职工宣传相关法律政策知识,讲解工资集体协议的程序规范和操作要点,协助确定协商重点和协商方法,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交流工作,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西宁市总工会从2008年开始,聘任4名熟悉经济、法律、工会、劳资、财务等知识的专业人士为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通过岗前培训后开展工作,为20余家企业培训职工方代表,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政策指导、业务咨询和相关信息,解决了协商中出现的大量复杂而专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协商力量不对等,素质不匹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截至目前,西宁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已发展到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