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要求,广播影视系统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广电总局制定印发了《对口支援新疆广播影视建设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召开了广播影视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组织协调支援省(市)与受援方实现对接,向国家发改委报送了《对口支援新疆广播影视建设规划》。19个支援省(市)广电局及时向省(市)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与当地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对口援疆工作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北京、天津、江西、湖南、吉林、上海、江苏、辽宁、浙江、湖北、河南、广东、安徽等13省市已安排广播影视援建项目41个,其中,广播影视专项31个。项目内容主要有少数民族语译制中心建设、县级广电中心及电视演播厅建设、有线电视联网工程、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及无线数字电视传输覆盖入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