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河南省总工会下发意见,要求在全省产业集聚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集聚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河南省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说,目前全省180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总值已占全省GDP的40%左右,入驻企业达数万家,由于回流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大量拥入及新建企业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迫切需要在产业集聚区推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按照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的部署,河南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力争到2012年底在全省产业集聚区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并签订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产业集聚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高于同地区其他区域。
河南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引导各产业集聚区将外资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进驻企业作为推进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重点。同时,要特别重视区域内劳务派遣工、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报酬和体面劳动问题,解决同行业同工种计件单价、同行业同岗位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工资标准统一和工作环境优化的问题。(记者 宋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