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视频会议。从会议获悉,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称《清理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领导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对增减挂钩试点以及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和农村土地整治等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明确指示,要坚决贯彻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按照《清理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清理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贠小苏作动员部署讲话,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要求严格把握清理检查各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清理检查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主持会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迅速行动、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坚决把清理检查工作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胡存智在会议上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并宣读了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部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人、部分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清查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主会场会议。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人参加了分会场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厅(局)长、以及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处室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分会场会议。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和检查工作,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并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领导明确批示“此项工作十分重要。要严格清理检查、严肃处理纠正、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根据清理检查工作方案安排,认真做好清理检查工作,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健康有序进行。
联系人:薛永森 电话:66558134 传真:66558148
孟凡荣 电话:66558652 传真:66558613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doc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