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题新闻通气会,通报工商部门围绕《食品安全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的措施、基本做法和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充分展示工商部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工作力度和决心。
多年来,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保障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始终把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抓,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职责,突出抓好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质量监管和行为规范等各项监管工作,不断强化食品入市、交易、退市的全程管理,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两年来,全国工商系统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对地沟油、一滴香、山寨食品、葡萄酒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对2008年问题奶粉的市场彻底清查、清缴和销毁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消除了各类风险隐患。
同时,全国工商系统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积极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食品安全示范店23.4万个,其中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15.8万个。
今年以来,面对较为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部门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措施,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监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国家工商总局及时制定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细化了分工意见和要求,要求各职能机构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据统计,1月至4月底,天津、河北、内蒙古自治区等19个省区市共对乳制品违法经营行为立案179件,其中结案133件,移交公安部门3件。查处不合格乳制品10286.07公斤,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户619户,吊销营业执照4户。
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在年初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对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总局的要求,各地突出抽检乳制品、肉制品、月饼、粽子、白酒、饮料等。加大对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验力度,特别是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加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抽样检验数量和频次,对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周进行抽样检验,对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常开展抽样检验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的紧急通知》,各地工商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据统计,截至4月30日,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9.61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854.37万户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2.49万户次,查处无照经营12803户,吊销营业执照78户;查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19832公斤,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2.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