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函复福建省人民政府和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原则同意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方案。
鞍钢与三钢联合重组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升级。
复函要求福建省、鞍钢和三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淘汰落后和控制总量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联合重组,实现重组各方利益最大化。福建省要根据全省钢铁产业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整合全省的钢铁企业,全面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积极发挥福建省独特地缘优势,在实施联合重组过程中加强海峡两岸合作,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