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珠江流域枯水期持续干旱少雨、上游来水偏枯以及河道下切等因素的共同影响,珠江口咸潮活动增强,上溯加剧,严重威胁澳门、珠海等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供水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澳门、珠海等地的供水安全问题,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家防总、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珠江防总连续7个枯水期实施珠江压咸补淡水量调度,通过研究编制调度方案,科学调度水库、水电站加大河道流量,有效地抑制了咸潮,确保了澳门、珠海等地的供水安全,兼顾了发电、航运和生态等用水需求,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有力维护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据统计,7次水量调度珠海共取淡水6.5亿立方米,供澳门水量1.5亿立方米。
为进一步增强大江大河应对干旱、咸潮以及突发供水危机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水量调度工作机制,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国家防总办公室加强水量应急调度的基础研究,编制印发了《跨流域跨省区(区域)水量应急调度预案编制大纲》,指导各流域防总编制大江大河及跨省区重要江河水量应急调度预案。同时,组织珠江防总开展了《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预案》的编制工作。珠江防总根据珠江流域水资源特点及竹银水库建成后水利工程调蓄能力的新变化,认真总结历次枯水期水量调度工作经验,充分考虑澳门、珠海等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在征求珠江防总成员单位、相关省区以及电网、水电站和航运管理等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预案》上报国家防总。6月30日,国家防总正式批复了《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预案》并印发执行。
《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预案》共分总则、水量调度工程体系、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及附则8个部分,在总则中提出了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内容;在水量调度工程体系中概述了珠江流域水资源特点、骨干水利工程概况以及澳门、珠海等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供水水源等基本情况;在组织体系及职责中明确了水量调度工作的组织体系及职责;在预防预警部分对预警准备、预警信息的收集、发布以及年度水量调度实施方案编制等提出了要求;在应急响应部分规定了启动的条件、程序,并根据不同的来水蓄水预测情况,确定了三个应急响应级别,详细规定了每个级别的响应措施;此外,预案还对应急响应结束后的总结评估、水量调度工作的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预案》是七大江河中首个规范和强化枯水期水量调度工作的预案,经国家防总批复实施,对于建立完善水量调度工作机制,提高大江大河抗旱指挥调度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