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湖北省政府决定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在全省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昨日(7月12日),湖北省省长王国生在专题部署会议上要求,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王国生指出,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可以解决我省数千万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对于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释放社会有效需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也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低收入群体权益,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平衡社会财富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王国生强调,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水平,注重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引导,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办成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
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岱梨主持会议并部署工作。她要求各地全面把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要求,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构建精干高效的经办机构,确保财政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落实好。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26个试点县(市、区)已有564万农民参加了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2%。新农保制度的成功试点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奠定了良好基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今年先行在64个县(市、区)试点,到2012年在全省基本实现全覆盖。(蔡朝阳、李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