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6日紧急下达泸州、宜宾等地2011年抗旱救灾资金2500万元的基础上,9月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川南地区进一步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省财政再次下达泸州、宜宾、内江等地抗旱救灾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灾后恢复农业生产。
8月下旬以来,四川省部分地方降雨量较常年异常偏少,特别是川南的泸州、宜宾、内江、自贡四市出现高于40℃的高温热浪,其中隆昌县最高温度达到43.2℃,泸县19个乡镇连续10天最高气温超过40℃,宜宾市屏山县、南溪区、江安县达到特大伏旱气象标准。由于持续高温干旱,造成部分重旱区人畜饮水困难,农业经济作物严重受损,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省财政厅要求,上述有关市、县应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支持环节,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金,提高使用绩效,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记者 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