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法院受理案件数首次实现下降,共受理各类案件25.8789万件(下降0.82%),办结25.0487万件(上升0.39%)。其中,一审结案上升4.25%,上诉案件、再审案件、申请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分别下降5.56%、27.07%、10.39%和28.12%。
这“一升四降”,凸显过去三年全区各级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各项工作的大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增多,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服务大局保发展 能动司法绘新篇
全区各级法院因时而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打击力度,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探索少年审判工作新思路,参与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的帮教;妥善处理敏感案件,没有发生因审判执行工作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南宁“两会一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安全稳定和我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服务“两区一带”建设研究出台《关于应对金融危机服务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关于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等司法意见;积极调研或协调案件,为政府、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言献策,2008年以来,586亿多元的涉诉资产得以盘活、发挥效益。
积极开展司法交流活动,促进开放合作。自治区高院从2008年起,连续三年举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广西与越南部分地方法院法官研讨会和亚太地区国家法官研讨会。北海海事法院设立涉东盟国家海事海商案件专项合议庭,专门办理涉东盟国家案件。
管理创新促发展 联动司法解难题
近年来,广西法院系统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走出一条依据联动司法和管理创新、实现社会矛盾有效化解的新路子。构建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把人民调解引进法院“立案窗口”,加强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加强人民法院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组织的沟通会商。建立完善联动司法机制,南宁、玉林、钦州、贵港等地基层法院主动在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设立调解室或巡回法庭,法官常驻交管部门,自治区高院与区公安厅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区高院为破解“执行难”,与20个部门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8个,共制发各类司法建议200多份,较好地实现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创新和强化审判管理,规范司法实现正义。构建审判管理综合体系。我区法院系统2010年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将审判质量效率分解为26项指标进行全方位考评,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开展“管理机制创新年”活动,健全了审判管理机构。完善审判管理机制。自治区高院制定和修订了审判流程管理、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等40多项审判管理规章制度,各中院、基层法院也结合实际,制定500多项审判管理制度。全区三级法院初步形成了层级分明、权责明确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广西法院系统的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非诉讼方式得以化解的纠纷上升27.05%。诉讼案件一审调解率不断提高,当事人服判息诉增多,申请再审案件和涉诉信访全面下降。
案结事了人和 和谐司法构建和谐广西
全面加强调解工作。全区法院将调解案件范围从民事扩展到行政、刑事自诉、轻微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国家赔偿、执行案件等,建立覆盖全部审判领域和审判、执行全过程的立体调解机制。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在“调解年”活动中亲自接待、亲自包案,高院各位副院长和各中院院长也积极参与疑难案件的调处工作。2008年以来,全区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60.02%;执行案件通过做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结案或自动履行的比率达到45.789%。大力清理执行积案。采取“一包五定”(领导包案,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等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使我区涉执信访数量大幅度减少,是全国涉执进京信访量较少的省区之一。规范纠错机制,加大涉诉信访处置力度。全区法院广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和“万名法官下访”活动,主动深入基层,采取领导包案、法官带案下访、定期回访等措施,大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透明公开展示公正 阳光司法提升公信力
今年6月,自治区高院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区法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的实施意见》,将传统法院向开放型、民主型、服务型司法转变。打造温馨诉讼服务环境。全区各级法院全部建成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答疑解惑、案件查询、调解接访等“一站式”服务。公开审理案件,落实审判活动公开制度。依法应公开审判的诉讼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同时定期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参加旁听审理。公开裁判文书。自治区高院制定了《全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管理规定》,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定期将符合规定可以上网的文书上网。
三年多来,区高院还制定并全面实施《广西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和《全区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使全区法院二、三级专网和各法院局域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以“调解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提高干警案结事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深化司法为民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全区法院257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物质建设规范化的“五化”创建目标;涌现出一批“零判决法庭”,如南宁市江南区法院90%以上的行政案件纠纷通过协调方式化解;涌现出一大批调解能手,如玉林市玉州区法院文惠新法官2005年起连续三年无一上诉案件,当事人服判率达100%。(许丹婷 韦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