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将成为未来一个时期的北京市基北京市情特征之一。除了市、区县、街道三级养老服务机构,“十二五”期间,北京市2000个社区(村)将建设自己的养老服务中心,面积最少在300平方米以上。老人居家养老时,也可以很方便地享受日间照料、家政服务、文体娱乐、康复保健等专业的养老服务。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建立四级养老服务中心是《规划》最大亮点之一。其中,市老年活动中心位于望京北部,今后将完善设施,增强功能,建设成为市级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区(县)、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人员设置,将纳入区县、街道级的社区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建设。北京市195个街道(乡镇),“十二五”期间将新建或扩建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其养老服务中心用房面积将不少于500平方米。
对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来说,最值得期待的是位于社区里的第四级养老服务中心。据介绍,这些社区级的养老服务中心,主要依托已建成的城乡星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进行改建、扩建。预计在“十二五”末,北京市的2000个社区(村)将完成这些工作。新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面积将不少于300平方米。虽然面积不算特别大,但同样具备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文体娱乐、学习培训、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功能,此外还要承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等职能。
按照北京市“9064”养老服务格局,90%老人居家养老,6%社区养老,4%在养老机构养老。为进一步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北京市还将制定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办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今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产业时,有望获得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居家养老服务还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制定入户家政服务、老年餐饮服务、日间托老服务、精神关怀服务等行业服务标准和指导性收费标准。北京市还将鼓励专业技术学校开设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指定市属卫校、护校和其他有条件的机构开设护理员培训课程,完善培训、取证、上岗的全过程管理,培育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总人数达到1.5万人以上,实现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至少50名养老护理员。
通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将加强社区老年护理院建设工作,重点满足高龄、独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需临终护理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届时,北京市将规范建设6000个社区(村)托老(残)所,北京市托老床位达到6万张,养老(助残)餐桌达到1万个,实现两项服务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养老机构床位将新增5万张,总量达到12万张,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达3.8张。其中,重点发展的护养型养老机构,护养型养老床位将达到总数的50%即6万张以上。届时,各区县均要有1所400张以上床位的区县级养老服务机构;每个街道(乡、镇)应至少设置一所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