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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采取七项举措促进全区金融业平衡健康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1年11月28日 09时42分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11月27日,内蒙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内蒙古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全面扩大对外开放,不断优化信用环境,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及时化解金融风险,初步建立了多元化、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组织体系,全区金融业呈现总量扩大、速度加快、结构优化、运行安全的良好态势。

    会议强调,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和国内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加大,一些潜在金融风险日渐凸显。在此背景下,全区各金融机构要认研究金融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全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促进全区金融业平衡健康发展。今后,内蒙古金融工作要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是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加大对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二是继续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三是扎实做好小微型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四是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建立主体结构多元化、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五是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管;七是进一步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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