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州、县两级政府增加财政支农投入、提升财政支农水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青海省财政厅严格依据《财政支农投入绩效考评办法》规定,着重从支农投入和支农管理2个方面共10项指标,近日组织实施了省对下2010年度财政支农投入绩效考评工作。
从支农投入情况看,2010年,州、县两级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占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重达到19.8%,比2009年提高了2.85个百分点。支农专项投入占财政经常性收入的比重达到8.58%,比2009年提高了1.43个百分点,有6个地区和27个县市支农专项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8个州(地、市)和39个县(市)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业的比重全部达到或超过10%的规定。当年有土地出让收益的20个县市中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的比重超过10%的有8个县市。
从支农管理情况看,各地支农管理水平较上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支农资金预算安排、报表填列、账户设置、资金管理、县级报账、资料归档等基础管理工作比上年有了明显改善。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整合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加大,州县两级当年整合支农资金超过40亿元。县级支农信贷担保体系运行良好,各县配套资金普遍足额落实,放贷规模达到规定倍数,当年通过支农信贷担保体系发放支农贷款超过15亿元。支农支出预算执行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了省厅规定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