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了解到,为实现文化名省建设目标,青海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时期实施文化建设“八大工程”,即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文化惠民推进工程、特色文化产业培育工程、文化园区建设工程、文化市场建设工程、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工程、文化开放交流工程、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十二五”文化建设总投入力争达到96亿元以上。其中,政府投入53亿元,比“十一五”时期文化投入增长130%,社会投入43亿元。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体育各投入64亿元、23.5亿元和8.5亿元。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高效实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惠民推进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让各族群众得到更多的文化实惠,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特色文化产业培育工程,培育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文化园区建设工程,以文化园区建设承载文化产业发展,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文化市场建设工程,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青海省合理流动。特色文化品牌打造工程,积极打造文化精品,推进青海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文化开放交流工程,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提升青海对外开放的影响力。文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