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及工作方案,启动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检查对象分别为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其中,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涉及的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和工作分工,并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界限。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工作方案提出,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
国土资源部强调,将根据检查结果,评估一个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