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从河南省国税局获悉,河南国税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及时为企业审批办理退(免)税,2011年全年共办理退(免)税76.1亿元,同比增长47%,有力推动了河南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河南享受退(免)税政策的产品主要有太阳能电池、大型客车、汽车及其配件、帘子布、粘胶人造丝、人发制品、铝板、热轧卷材、皮毛制品等。”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去年,国家先后出台了“代理出口货物税收管理”、“扩大适用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范围”等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为了让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河南国税系统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富士康等重点企业开展政策辅导。
与此同时,为确保企业及时享受退税政策,国税部门还在全省实施了出口退税提醒和网上申报服务制度。全年共为全省1450户出口企业发送出口退税申报将逾期提醒信息20万条,发送提醒短信1.7万余条,全省2165户出口企业使用网络进行出口退税预申报,占全部申报户数的八成以上。(记者杨 凌 通讯员张 科 杨 军 沈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