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正式启动,交通运输部、中央编办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实施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中央编办副主任王峰、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同志分别在动员会议上讲话,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同志主持会议。
中央编办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对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到部分省市进行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经报国务院、中央编委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通知》。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李盛霖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对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意义重大。他说,此次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工作,国务院明确,要结合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改革,适应邮政业与交通运输业联系日益紧密、不断加深融合的实际,加强邮政管理部门与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的协作,发挥综合运输体系的整体效能。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坚持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先组建、后完善的工作原则,认真完成筹备启动、调查摸底、推进实施、工作总结等阶段的工作任务,努力做到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好实施工作。
李盛霖同志强调,要增强机遇意识,以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为契机,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更加重视发挥邮政体制改革对邮政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重视加强和创新邮政行业管理,更加重视邮政产业转型升级和邮路安全,更加重视提高邮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加重视邮政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安全、便捷、高效、绿色邮政体系建设,努力促进邮政业安全、协调、开放、规范、持续发展。
王峰同志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角度进一步阐述了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重要意义、实施中应该具体把握的几个方面,并对下一步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完善省以下邮政监管体制是交通运输和邮政领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上轮邮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继续,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的重要措施;是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充分发挥两个方面积极性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邮政业与交通运输业融合,推动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
王峰同志指出,将目前邮政实行的中央、省两级垂直管理体制调整为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明确中央、地方在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工作衔接、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是此次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核心,要深入理解、准确把握、抓好落实。他同时指出,完善机构设置、核定人员编制,是此次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和措施,要切实把机构设置好、把编制使用好,最大限度地充实基层一线,专编专用,确保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要严格执行编制,在下达的编制总额内组织实施工作,不得突破。
马军胜同志在讲话中指出,邮政体制改革五年来,行业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省级以下没有机构、邮政管理缺乏组织保障的问题日益突出。另外,邮政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邮路安全监管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延伸监管力量,强化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运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通过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将会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依法监管、权责关系明确、上下运转顺畅的国家邮政管理体制,为促进新时期邮政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马军胜强调,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发展邮政业,对于保障公民的基本通信权利、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加强邮政与地方的沟通协调,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促进邮政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对于顺利推进实施工作,马军胜要求,要精心组织,统筹实施,做到统一步调、服从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严明纪律,建好队伍。坚决杜绝机构组建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要正确处理好机构组建与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马军胜还就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实施工作的四个步骤和具体要求作了部署。
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公务员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有关领导,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机关相关司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各省(区、市)实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人、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法制办、邮政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