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对原产于欧美日的相纸产品反倾销案终裁
3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10号公告,公布相纸产品反倾销案终裁,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英文名称:Photographic Paper and Paper Board)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商务部决定自2012年3 月23 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征收16.2%至28.8%的反倾销税。
商务部于2010年12月23日对上述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于2011年8月11日发布初裁,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