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纲要(2011-2020年)》(简称“《纲要》”)。《纲要》提出了湖南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发展,贫困地区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增幅基本同步,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纲要》,湖南将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在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连片特困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
《纲要》确定了扶贫对象和重点区域。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国家新扶贫标准,作为湖南的扶贫标准。根据新的扶贫标准,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和进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分期分批开展扶贫对象直接帮扶,随着财力增加,逐步扩大扶贫对象扶持规模,提高帮扶标准。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包括: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贫困村。其中,湖南武陵山区和罗霄山区共37个县市纳入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扶持范围;省里根据有关原则和标准,重新确定吉首市、永定区、武陵源区、宁远县、江永县、双牌县、祁东县、双峰县8个县市区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纲要》明确,把加快发展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强化科教支撑、改善公共服务、推进生态建设作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扶贫,扎实推进行业扶贫,积极搞好社会扶贫。 (记者 柳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