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至18日,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辛仁周副司长为组长的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第四联合考核组对青海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期间,考核组分别听取了省政府及西宁市政府、海东行署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青海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并现场检查了青海群星制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华电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青海众鑫矿业冶炼炉料有限公司、青海威远水泥公司、互助中泰硅钙合金公司、青海应录铝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情况。
通过检查,考核组充分肯定了青海省淘汰落后产能所取得的成绩,认为青海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标准更高、效果显著,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检查中,考核组还对青海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青海省目前正在拆除落后设备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拆除进程,使之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同时,在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方面,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配合、相互促进,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稳步推进。
青海省经委领导受省政府领导委托在反馈意见会上表示,今后青海省将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对考核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抓实、做好。同时,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尽快将2012年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到州、地、市、县,落实到企业,并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作者: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