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医改3年来,云南省医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形成了“一个加大、三个率先、六个突破”等具有云南特色的做法,医改工作实现“两个提升、两个降低、三个全面、三个提高”。
云南省经过3年的积极实践和大胆探索,在医改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具有云南特色的做法,主要是“一个加大、三个率先、六个突破”。
“一个加大”,即:医改资金投入力度加大。2009年至2011年,各级财政安排医改5项重点改革补助经费451.77亿元,较3年医改方案确定的420亿元投入目标增加了31.77亿元。
“三个率先”,即:率先在全国建立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异地持卡就医购药服务体系,800多万城镇参保人员实现异地持卡就医购药;率先在村卫生室同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基本药物在基层全覆盖。制定出台和落实了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对村医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州市、县级财政视经济情况对村医每人每月补助100元至200元;率先开展了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截至今年1月底,共办理医师多点执业1526人次,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六个突破”,即: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突破。研究制定了64个临床路径明确病种的付费标准,系统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大病补充保险有突破。昆明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积极探索新农合大病补充商业保险管理运行新模式;探索整合城乡医保管理资源有突破。昆明市实现城乡医疗一体化管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实行城乡居民医保“五统筹”;探索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采分离”有突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行“管采分离”;探索“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有突破。开远市、建水县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综合改革,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探索公立医院多元化办医有突破。组建成立了省医疗投资公司,积极探索股份制合作办医等多元化办医模式。
通过努力,云南省医改取得了“两个提升、两个降低、三个全面、三个提高”的明显成效。
“两个提升”,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全省新增业务用房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住院病床近8000张,基层群众就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比2008年增加了5.35%,注册的全科医师增加了46.5%。
“两个降低”,即:基本药物价格有所降低,基层群众个人支付医药费用有所降低。去年,云南省中标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比历史价平均降低25.1%,群众看病就医个人支付比例降低近20%。
“三个全面”,即: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全面覆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基层医改全面推进。去年,全省城镇职工和居民参保人数达865.8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456.25万人,3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达96%以上,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人均达25元。
“三个提高”,即: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城乡居民住院期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指标快速提高。去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率分别达81.78%、70.52%和72.98%,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