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险业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医改“十二五”规划》,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服务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通知》指出,《医改“十二五”规划》高度重视商业保险的作用,把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能力的重要实现方式。十二五期间,国家要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积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等险种,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通知》要求,保险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保险业的要求和带来的机遇,认真学习《医改“十二五”规划》有关精神,把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融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去。保监局要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宣传和介绍保险业服务医改的做法和成效,支持保险业积极服务地方医改工作,为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争取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包括加快健康保险业务创新,积极发展重特大疾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认真开展数据积累和分析工作,提升健康保险风险管控能力;探索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延长健康保险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