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的调查显示,1-5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7%,其中城市上涨4.0%,农村上涨2.9%。食品涨价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影响度达到67.6%,依然是拉动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
1-5月CPI涨幅呈波浪型变化。1月份同比上涨4.5%,2月份回落至3.2%,3月份又出现反弹,同比上涨3.7%,4月份上涨3.9%,5月份同比上涨3.4%;与上年同期相比,CPI的262个基本分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中,价格上涨的商品及服务项目所占比例为71.4%,价格下降的占24.4%,价格持平的占4.2%;受粮、油等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涨影响,黑龙江省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1.9%;黑龙江省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4%,呈现小幅攀升态势。
1-5月,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7.8%,拉动总指数上涨2.5个百分点,对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影响程度达到67.6%。食品类价格上涨,依然是拉动消费价格上涨的主要因素。另外,肉、粮食、鲜菜等食品类价格上涨,使在外用饮食价格上涨7.4%,拉动总指数上涨0.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