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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全面展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2年07月26日 09时16分   来源:陕西日报

    7月25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林业厅在西安联合举行《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宣传贯彻大会,就在全省范围展开这部新法规的学习宣传、机构组建、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方面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副省长祝列克出席并分别讲话。

    《陕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出台标志着我省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产业步入法制化轨道。据介绍,该条例突出了森林公园的社会公益性质和保护优先理念,其中规定我省森林公园只设国家级和省级两个等级,提高了准入门槛,在全国同类立法中是一个重要突破。

    张迈曾指出,要把不断提高运用条例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努力形成浓郁宣传氛围,不折不扣执行规定,确保条例得到正确实施。

    祝列克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为《条例》贯彻实施打下坚实基础。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在改善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强化协调配合,不断开创我省森林公园和森林生态旅游工作新局面。(记者 张鑫 实习生 王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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