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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现有地方标准491项 推进完善民生服务质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2年08月02日 10时01分   来源:文汇报

    在1日举行的“和谐发展看申城”上海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沈伟民披露,目前上海已拥有各类民生领域地方标准75项,占地方标准总数15%,一个涵盖医疗、养老、教育、旅游、社区服务、助残等30余个领域、具有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综合管理特点的地方标准体系显露雏形。

    据介绍,我国《标准化法》颁布施行23年以来,上海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得到很大发展,累计制定610项地方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131项,推荐性标准479项;现行有效地方标准491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02项,推荐性标准389项;约有160余项地方标准成为相关国家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或直接上升为国家标准。这些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促进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记者陈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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