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7·21”洪涝重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作用、确保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公正、公开、科学有序开展,防止出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河北省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河北省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0311-80881530;保定市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0312-3310416、3310402;涞源县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0312-7321224、7365001;涞水县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0312-7240377;易县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0312-8887001、8269000;承德市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0314-2050122;兴隆县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0314-505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