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公开是今年青海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廉洁、高效、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具有重要的意义。截至10月15日,青海省级和5个州(地、市)级财政及预算部门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三公”经费支出和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确保全省“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各地区和省级部门从去年开始,及早着手,积极稳妥推进青海“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加强财务核算,认真制定公开方案,精心做好公开前的准备工作。公开前,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省公开“三公”经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分步实施,积极有序推进。确定了“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分两年实施、分两步走的规划。今年已在省本级,以及西宁、海东、海西、海南、海北五个地区本级进行公开;明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公开。
三是细化内容,统一公开时间。财政部门负责公开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预决算数,预算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预决算数,并附相关文字说明。10月7日和15日,省、州财政和预算部门分别在部门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四是加强宣传,及时回应。“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前,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公开“三公”经费的意义、内容等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信息公开后,公众反映良好,普遍认为,公开是好事,建议今后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做到合理开支。各地、各部门也密切关注社会反映,对公众舆论提出有关“三公经费”支出标准及个别部门支出差异悬殊、公务用车费较高等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均结合青海客观实际和地区、部门差异等因素,给予解释说明和积极回应。
五是强基固本,建立长效机制。在积极稳妥推进全省“三公经费”公开的同时,各地、各部门积极建立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标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建立健全“三公”经费开支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将“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纳入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范围,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三公”经费支出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