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
(2012年版)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1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流感暴发疫情的应对处置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部组织制定了《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1月5日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
(2012年版)
一、 总则
(一) 目的。
为规范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处置和管理,提高各级机构对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采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特制定本指南。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及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单位开展未达到突发事件标准的流感暴发疫情处置工作。
二、暴发疫情相关定义
(一)流感样病例: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缺乏实验室确定诊断为某种疾病的依据。
(二)流感样病例暴发:指一个地区或单位短时间出现异常增多的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
三、暴发疫情的发现与报告
(一)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1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及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所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疫情核实。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通过“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报告疫情事件的相关信息(附件1)。
(二)1 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30 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 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 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经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确认后,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三)对于报告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经核实为流感暴发疫情后,所有实验室确诊和临床诊断病例均要进行个案网络直报,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个案病例的关联。在“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承担检测工作的流感网络实验室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录入疫情样本的实验室检测结果。负责暴发疫情调查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采样及检测结果统计表”(附件2),并根据实验室检测开展情况,对填报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同时,按照要求做好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四、暴发疫情的调查
(一)流行病学调查。接到疫情报告后,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根据流感样病例定义进行诊断,核实是否为流感样病例暴发,已核实的暴发疫情应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疫情发生单位基本信息与相关因素调查。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集体单位名称、地址、报告人、联系方式、疫情波及人数;单位部门(学校班级)分布情况、卫生条件以及生产活动形式(教学方式,如全日制、夜校和寄宿等);近2 周因病缺勤(缺课)情况;事件发生前一周及事件发生后集体活动情况;环境状况(通风、清洁状况、宿舍情况)等。必要时可开展专项调查,收集影响疾病传播的相关因素,评估疫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
2.病例搜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专业人员通过查阅晨(午)检记录、缺勤记录、医务室或医疗机构就诊记录以及逐个部门或班级调查等方式主动搜索流感样病例。
3.个案调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参照“流感样病例调查一览表”(附件3)和“流感重症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附件4),对流感样病例进行个案调查。
4.疫情追踪。疫情处理期间,疫情暴发单位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本单位每日新增病例数。必要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新发病例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准确掌握和评估疫情趋势,调整防控措施。
(二)样本采集。对于达到报告标准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采集暴发疫情病例样本。
1.采样种类。采集流感样病例的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拭子,必要时,可同时采集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样本。
2.采样要求。应采集发病3 天内的呼吸道标本, 优先采集新发病例的呼吸道标本;根据病例分布特征,均衡选择采样对象,避免集中在同一部门或班级、宿舍。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标本尽量全部采集。若符合流感样病例诊断标准的标本较少,为明确疫情性质,可适当扩大采样范围,采集体温为37.5℃-38℃伴咳嗽、头痛或肌肉酸痛等症状的病例。每起暴发疫情应采集至少10 份的呼吸道标本(如果现症病例不足10 例,应全部采样)。不能明确病原学诊断的疫情,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
急性期血清采集对象:发病后7天内的流感样病例。
恢复期血清采集对象:发病后2-4周的流感样病例。
3.样本的保存和运送。标本采集人员填写“流感样病例标本原始登记送检表”(附件5),随同标本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样本的保存和运送具体方法参见《全国流感监测技术指南》(中疾控疾发〔2011〕381号)。
(三)样本检测。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收到暴发疫情标本后,要求在24 小时内利用核酸检测方法进行流感病毒亚型鉴定,具备流感病毒分离能力的网络实验室要进一步对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标本进行病毒分离。具体方法和要求参见《全国流感监测技术指南》。
(四)疫情性质判断原则。暴发疫情的性质应结合病例的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五、疫情控制
发生暴发疫情后,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一)病例管理。
1.发热(体温≥38℃),或体温≥37.5℃伴畏寒、咳嗽头痛、肌肉酸痛者劝其及时就医,根据医嘱采取居家或住院治疗。休息期间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
患者所在单位指派人员负责追踪记录住院或重症病例的转归情况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 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患者可正常上课或上班。
(二)强化监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指导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做好流感样病例监测报告;指导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学校及托幼机构强化每日检查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发现流感样病例短期内异常增多,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根据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信息来源的报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疫情趋势,发现流感暴发苗头时及时预警。
(三)环境和个人卫生。注意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的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集体单位和公共场所应定期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
注意个人卫生,勤晾晒被褥,勤换衣,勤洗手,不共用毛巾手帕等。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袖子遮住口、鼻,出现流感样症状后或接触病人时要戴口罩。
(四)健康教育。开展健康教育,在疫情发生单位可采用宣传画、板报、折页和告知信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五)药物治疗。对于实验室确诊的流感重症病例和出现流感样症状的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等流感高危人群,要进行抗病毒药物治疗,药物可首选奥司他韦(Oseltamivir)和扎那米韦(Zanamivir),无条件的地方可参考当地耐药性监测结果选用烷胺类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是否进行预防性服药,需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六)其他措施。流感样病例暴发期间,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婴幼儿等高危人群要减少或避免参加集体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少或停止学校和单位的集体活动,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与发病学生、员工接触,避免全体或较多人员集会,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必要情况下可根据专家建议采取停课、放假等措施。
六、疫情评估与总结
发生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疫情形势,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按相关预案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机制。
连续1周无新发病例,可判定为暴发疫情结束,结束后1周内,负责疫情处置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疫情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疫情报告的及时性、信息完整性、处置的规范性等方面。
七、组织管理
当局部地区出现流感样病例暴发流行时,各有关部门应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正面引导宣传,加强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暴发疫情信息收集;负责疫情的调查、核实和处理以及疫情报告等工作;指导辖区集体单位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三)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和报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负责对病例进行诊断、治疗和管理;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及临床相关样本的采集工作。
(四)疫情暴发单位。及时发现和报告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积极落实学校晨检制度、缺勤(缺课)的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加强与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主动配合卫生部门的调查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垃圾和死角;做好单位配套设施(如洗手设备等)的装备。
附件:1.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相关信息登记表
2.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采样及检测结果统计表
3. 流感样病例调查一览表
4. 流感重症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
5. 流感样病例标本原始登记送检表
附件1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相关信息登记表
□ 初次报告 □ 进程报告 □ 结案报告
报告单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事件类别:□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 □ 确定为流感暴发疫情 □ 排除流感暴发疫情
事件名称:
事件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事件发生详细地点: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居委会)
事件发生单位:
发病人数: 死亡人数: 波及人数:
采集
呼吸道
标本的病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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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得到检测的
病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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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病毒阳性的病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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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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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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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
(型别/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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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1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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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3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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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H1N1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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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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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采样及检测结果统计表
报告单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事件名称:
事件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事件发生详细地点: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居委会)
采集
呼吸道
标本的病例数(人)
|
标本得到
检测的
病例数(人)
|
流感病毒阳性的病例数(人)
|
甲型
|
乙型
|
混合型
(型别/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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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1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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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3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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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H1N1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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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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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混合型指在同一个病例的呼吸道标本中检测出两种及以上的流感病毒型别,请在表格中注明检测流感病毒的型别/亚型。
填表须知
1.填表单位:负责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核实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填报时限:暴发疫情标本采集的当天以及获得检测结果2小时内,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填报说明:
(1)承担检测工作的网络实验室,要在“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标本的实验室检测结果,报告该起疫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将该起疫情与标本信息进行关联。
(2)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的进程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对《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采样及检测结果统计表》首次报告并进行更正,并做好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附件3
流感样病例调查一览表
调查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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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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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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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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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班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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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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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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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症状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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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是否接种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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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触过病死禽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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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触类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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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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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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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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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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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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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接触类似病例:指病前7日内接触流感样病人;接触病、死禽:是指病前7日内病、死禽、畜及其分泌、排泄物接触史。
调查员: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流感重症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
一、基本信息和既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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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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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 1.1家长姓名(若是儿童,请填写):
2.性别 □ 男 □ 女 3.年龄 □□岁 3.1 月龄□□月(1-12个月)
4.职业 5.民族 族 6.身高 cm 体重 kg (<2岁婴幼儿和孕妇不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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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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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人: 9.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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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日期和诊断(住院病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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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院日期:□□年□□月□□日
2.本次入院临床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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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无下述基础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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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慢性肺部疾病 □是 □否 □不清楚
如果是,□哮喘 □慢性支气管炎 □肺气肿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其他(请填写疾病名称)
1.2 心血管疾病 □是 □否 □不清楚
如果是, □高血压 □冠心病 □其他(请填写疾病名称)
1.3 代谢性疾病 □是 □否 □不清楚
如果是,□糖尿病 (请选择糖尿病类型:□1型 □2型 □不清楚)
□高脂血症 □其他(请填写疾病名称)
1.4 慢性肾脏疾病 □是 □否 □不清楚;如果是,请填写疾病名称
1.5 慢性肝脏疾病 □是 □否 □不清楚;如果是,请填写疾病名称
1.6 癌症/肿瘤 □是 □否 □不清楚; 如果是,请填写疾病名称
1.7 发病时处于免疫抑制状态(如HIV/AIDS、 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或器官移植后等情况) □是 □否 □不清楚; 如果是,请列出
1.8 是否有其他系统疾病:□是 □否 □不清楚
□其他疾病1
□其他疾病2
□其他疾病3
2.(育龄期妇女,请询问并填写)是否怀孕? □是 □否 □不清楚
如果是,孕期 周,第 次
3.过去一年是否接种过季节性流感疫苗? □是 □否 □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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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床表现、治疗、并发症与转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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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发病后是否出现过下述症状或体征:
1.发热 □是 □否 □不清楚 请详述本次发病后的最高体温 ℃
2.咽痛 □是 □否 □不清楚
3.咳嗽 □是 □否 □不清楚
4.气短或呼吸困难 □是 □否 □不清楚
5.气促 □是 □否 □不清楚
请详述本次发病后观察到的呼吸频率最高值为 次/分钟
6. 肺部听诊异常 □是 □否 □不清楚
如果是,□异常呼吸音 □干啰音 □湿啰音□捻发音
□小水泡音 □其他(请详述)
7.X线表现为肺部异常 □是 □否 □不清楚
以下(第8-12项)仅5岁及以下婴幼儿患者填写,5岁以上儿童和成人跳至第(二)部分
8.拒食或呛奶 □是 □否 □不清楚
9. 严重呕吐 □是 □否 □不清楚
10.抽搐 □是 □否 □不清楚
11.嗜睡或昏迷 □是 □否 □不清楚
(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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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病后是否使用抗流感病毒药物治疗?□是 □否
1.1如果是,请选择抗流感病毒药物名称
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类药物:□奥司他韦(达菲、奥尔菲、欧瑞斯等) □扎那米韦
烷胺类药物:□金刚烷胺 □金刚乙烷
2.是否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是 □否
3.收治ICU:□是 □否
(三)并发症: □有 □无(跳至第(四)部分) □不清楚
1.肺炎 □是 □否 □不清楚 如果是,请选择肺炎类型:(可多选)
□病毒性肺炎 □细菌性肺炎 □真菌性肺炎 □其他(请填写疾病名称) □不清楚
2.呼吸衰竭 □是 □否 □不清楚
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是 □否 □不清楚
4.心力衰竭 □是 □否 □不清楚
5.肾功能不全 □是 □否 □不清楚
6.肝功能不全 □是 □否 □不清楚
7.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 □是 □否 □不清楚
8.感染中毒性休克 □是 □否 □不清楚
9.其他1 其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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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院日期和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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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院日期:□□年□□月□□日
2.主要出院诊断 :
3.疾病转归:□治愈 □好转 □未愈 □死亡
3.1 如果死亡,死亡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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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_____________ 填报人 ___________ 填报时间:□□□□年□□月□□日
附件5
流感样病例标本原始登记送检表
填表人: 单位:
原始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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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地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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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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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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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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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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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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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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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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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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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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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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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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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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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集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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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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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采集地:填写标本采集地的县区名称;
2.现住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
3.标本种类:A: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B:血清标本 C.尸检标本
4.标本来源:(1)国家级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2)非国家级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3)流感样病例暴发监测,(4)其他。
5.家长姓名仅儿童病例填写;年龄分月和年。
6.备注:若标本来源为“流感样病例暴发监测”,请注明暴发事件的名称。
7.原始编号:各哨点医院或疾控中心确定原始编号规则,注意核对此表的原始编号要与采样管上的原始编号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