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会见了来访的意大利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运输部部长科拉多·帕塞拉一行。周伯华表示,中意两国经贸关系日益紧密,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和意大利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运输部有必要加强制度性合作,促进双方知识产权领域共赢。
周伯华首先欢迎科拉多·帕塞拉一行的来访,并介绍了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基本职能。周伯华说,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有市场主体准入、保护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打击传销等,此外还有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能。
周伯华表示,国家工商总局一直十分重视增强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以及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41.6万件,同比增长32.14%,连续10年位居世界第一。2012年1月至10月,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33.4万件,同比增长15.5%。与此同时,中国工商部门对恶意抢注知名商标、傍名牌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自1970年中意建交以来,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关系发展顺利。近年来,中意两国经贸关系日益密切。去年,意大利企业在华注册商标1559件,通过马德里注册2665件。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和意大利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运输部有必要加强制度性合作,促进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共赢。
科拉多·帕塞拉感谢周伯华局长的会见,希望双方今后在多个领域加强交流合作。他说,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承担的职能非常重要,综合了国外多个部门的职能,这对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并且,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富有成效,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中国鼓励网络商品交易,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有效监管,有利于意大利中小企业的商品通过网络进入中国市场。意大利十分重视与中国的贸易伙伴关系,希望双方尽快完善、签署相关领域合作文件。
周伯华表示,中欧知识产权对话和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是中欧之间建立的定期合作机制,在加强中欧间商标审查、执法、应对恶意抢注等方面的工作交流,执行中欧间知识产权合作项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中欧双方已经决定实施中欧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三期),实施期为3年。中欧双方业务部门正就项目的具体实施进行协调磋商。国家工商总局愿与意大利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及交通运输部继续就签署相关合作文件进行磋商,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执法交流、增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等方面的合作。
国家工商总局国际合作司、竞争执法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