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12月份开始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主要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旅游经营者是否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旅游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或价格欺诈行为;旅游景区是否存在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旅游相关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是净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行为的检查,坚持查处与规范并举、整治与服务并重,务求取得实效。要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积极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权益。要针对旅游行业存在的难点价格问题,与主管部门、协会和经营者加强沟通协调,倡导明码实价,积极探索规范旅游价格行为的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