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强管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财政运行情况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7,394,617万元,增长13.4%。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4,229,089万元,增长14.1%;上划中央收入3,165,528万元,增长12.6%。全市财政支出4,607,139 万元,增长18.5%。
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4,229,089万元,加上中央代发地方债券、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1,038,184万元,收入总计5,267,273万元;全市财政支出4,607,139 万元,加上上解上级、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水利建设基金等支出570,302万元,支出总计5,177,441万元。总收支相抵,全市结余89,832万元。
2.市本级财政收入2,859,108万元,完成预算的99%,增长11.8%;市本级财政支出2,980,595万元,增长20.8%。
市本级财政收入2,859,10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代发地方债券等收入1,057,574万元,收入总计3,916,682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2,980,595万元,加上补助区级、上解上级、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水利建设基金等支出904,072万元,支出总计3,884,667万元。总收支相抵,市本级结余32,015万元。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基金收入2,096,00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水利建设基金等收入 323,360万元,收入总计2,419,363万元;全市基金支出 2,231,111万元,加上上解省支出 15,000万元,支出总计2,246,111万元。总收支相抵,全市基金结余173,252万元。
市本级基金收入1,469,6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水利建设基金等收入 243,566万元,收入总计1,713,251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1,322,046万元,加上补助区级及上解上级支出285,999万元,支出总计1,608,045万元。总收支相抵,市本级基金结余105,20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3,659万元,支出95,186 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276万元,收支相抵,全市结余2,749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6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支出80,41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825万元,收支相抵,市本级结余1,057万元。
以上财政收支执行数均为预计数,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201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培植拓展财源,财政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全力稳增长、促增收。收入规模再创新高。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地方级收入分别突破700亿元和400亿元,地方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57.2%,地方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主体税种支撑有力。营业税收入首超百亿元大关,达到121.6亿元,增长24.5%;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完成253.6亿元,占地方级税收的69.9%。区级财力显著增强。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全面铺开,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全年区级财政收入实现137亿元,增长19.1%,高出市本级7.3个百分点。思明区、湖里区区级收入分别跨入30亿元和20亿元门槛。中央补助力度加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中央财政下达转移支付35亿元,比上年增加9.5亿元,增长37.3%,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完善财税政策,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实效
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政策资金导向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扶持企业发展。实施结构性减税,减免涉企收费,全年为企业减负23亿元;出台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增产多销;设立小微企业还贷应急资金,新增信贷风险补偿、贷款奖励等措施,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推动产业升级。安排产业发展支出36亿元。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给予技改补贴,促进产能提升;扶持总部企业再出新政,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加快推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在厦落地,产业发展能量集聚;海峡旅游品牌影响不断扩大,会议展览、金融商贸等产业拉动内需的潜力持续释放。强化科技引领。科技投入10.3亿元。出资成立科技担保公司,建成一批应用研发基地,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69家;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挂牌,高层次人才投入加大,已引进“双百计划”人才157人。加大开放步伐。拨付出口退税和外贸扶持资金19 亿元。新建8个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融资贴息、保费扶持等方式,鼓励企业扩大出口;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深化对台商贸交流;大嶝对台小额商品市场交易免税额由3000元增至6000元。
(三)保障民生福祉,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加大对就学就业和“医食住行”等民生领域的投入,2012年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7.8%。促进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投入26.5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建设、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统一全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加固工程,新建、改扩建23所公办幼儿园,建成13所中小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贴,对民办中小学购买国标校车给予补助。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医疗卫生支出12.7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居民医保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50%和7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年人均40元,家庭参保人员实现医保互助共济;第一医院急诊综合楼、口腔医院新院等投入使用,基层卫生机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文化体育投入5.3亿元。成功举办第五届文博会,闽台文化产业园被确定为国家级试验园区;启用闽南大戏院,引进中演院线实现品牌化管理;成立我市首个职业化羽毛球俱乐部并冲上超级联赛,运动健儿参加伦敦奥运会取得1金2铜;全市镇(街)、社区配备综合文化活动场所、电子阅览室。持续办好惠民实事。支持“菜篮子”工程和平价商店建设,增配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投入12.7亿元建设2.9万套保障性住房;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7.4亿元支持公交发展,新增与更新公交车450辆,建成一批停车楼及人行天桥;4.3亿元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综合警务改革,治安防控设施向偏远地段布局,“平安厦门”建设深入推进。
(四)推进同城发展,城乡统筹协调迈出新步伐
加大公共投资力度,全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建设。城市拓展全面提速。筹集270.3亿元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需求。龙厦铁路建成通车,厦安高速主线、厦漳跨海大桥全线贯通,城市对外辐射能力提升;海沧隧道连接线、滨海东大道开工建设,岛外新城产业布局、市政路网等初具雏形。强农惠农成效显著。支农支出8.7亿元。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大幅增加,完成莲花片区等14个村(居)自来水管网改造;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落实生态补偿、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等政策,及时发放各项惠农补贴,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人居环境持续优化。节能环保支出10.1亿元。推进筼筜湖排污口截流工程,东溪流域等河道整治进展顺利;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试运行,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工程投入使用;实施沿街建筑立面和景观改造,提升绿化彩化水平。
(五)强化机制创新,财政管理改革呈现新亮点
继续抓改革促创新,不断拓展财政管理广度深度。财税改革继续深化。调整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完善房屋拆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营造有利于产业升级、结构优化的财税环境;健全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网络和监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效益。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编实编细预算,加大结余资金统筹,预算执行均衡性持续提高;启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重点项目评价和工程预决算审核,核减资金43.5亿元。行政效能日益提高。落实“马上就办”制度,审批项目时限大幅压缩;办结人大议案建议50件,代表满意率100%;规范财政投融资项目预决算管理,开通重点项目审核绿色通道;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云平台上线,财政服务更加贴近民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锐意改革,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发展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各项减税因素叠加,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基础还不够牢固,需要更加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夯实财源基础;二是实施跨岛发展战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和提高民生福利对财政保障能力的要求更高,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需要更加注重支出结构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个别领域和部门资金浪费现象时有发生,需要更加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3年预算草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2013年财政预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着力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全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确保跨岛发展战略有效实施;坚持拓展财源,着力支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构建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改善民生,着力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完善财政科学运行体制,强化绩效管理和综合监管,有效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2013年预算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市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8,282,430万元,增长12%,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安排4,779,330万元,增长13%;上划中央收入安排3,503,100万元,增长10.7%。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00万元,减去上下级净缴补及调出水利建设基金96,912万元,全市财力4,699,01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699,018万元。
(二)市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市本级财政收入安排3,169,080万元,增长10.8%。市本级财政收入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00万元,减去上下级净缴补及调出水利建设基金242,912万元,市本级财力2,942,76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942,768万元。其中象屿保税区管委会支出预算33,700万元、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支出预算138,470万元,上述两个单位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其收支预算并入市本级报请人大审批。
市本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64,739 万元,主要用于维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以及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支出。
2.教育303,359 万元,符合法定增长要求,重点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项教育事业任务的完成。
3.科学技术109,542 万元,占可安排财力4 %,其中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68,689万元,占可安排财力的2.53%,符合法定要求。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
4.文化体育与传媒36,533 万元,积极扶持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体系。
5.社会保障和就业145,146 万元,重点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就业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6.医疗卫生157,085万元,主要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医院建设与改造,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7.城乡社区事务317,413 万元,专项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规划管理、市政道路、消防场站建设等支出。
8.农林水事务 79,369万元,符合法定增长要求,继续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
9.交通运输619,864 万元,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实施交通改善工程,支持公交优先发展,确保到期债务偿还。
1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09,302 万元,加大各类中小企业帮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1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38,216万元,优化外贸出口结构,支持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发展壮大。
12.预备费45,000 万元,占市本级财力的1.5%。
(三)基金收支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246,532万元,加上调入水利建设基金41,000万元,扣除上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0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267,532 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559,801 万元,加上调入水利建设基金27,000万元,扣除上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075 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576,726 万元。主要支出说明如下:
1.土地基金支出1,392,966 万元,主要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1,302,741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000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50,000万元,计提教育支出20,15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10,075万元。
2.其他基金支出183,760万元,主要包括:地方教育附加安排支出75,000万元、水利建设基金支出27,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0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8,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支出20,000万元等。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70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72,706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15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51,156万元,主要对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进行补助,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支持做大做强。
三、努力确保全年财政收支任务的完成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以深化综改为动力推进“一区三中心”建设,以培植财源为重点助力经济发展,以促进和谐为己任服务百姓民生,为我市实施跨岛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全力稳增长调结构,加快经济转型发展
筑牢实体经济基础。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扶持政策,全年将为企业减负12亿元;扩大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基金规模,多举措推动工业企业上规模上水平;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创立自主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完善外贸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出口。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软件园三期、厦门科技创新园等园区建设,促进重大项目生成落地;鼓励企业开辟周边港口支线及拓展内陆腹地,推进航运交易市场发展;对旅游项目开发、新开客运航线给予奖励,吸引更多专业高端展会在厦举办;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业态,建设特色商业街及专业市场,拉动消费经济增长。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抓好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加快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资助产业科技研发项目,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机构、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实施,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厦创业。
(二)着力保重点促提升,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拓展岛外提升岛内。高标准、差异化建设新城,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和社会事业向岛外布局;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向纵深开发,高起点建设国际邮轮城等一批项目,实施轮渡码头、火车站站房改扩建工程。增强城市辐射能力。加快海沧隧道、北站动车运用所及普速出岛等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推进翔安机场造地工程,开工建设轨道交通一号线,建成厦深铁路和厦漳跨海大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深化小城镇试点改革,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新型农村社区;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提升和品牌建设,农副产品与食品加工实现规模化生产;鼓励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农民增收。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继续增加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的投入。加大海域清淤及岸线整治,续建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启动岛外十大溪流综合治理;推进环岛路沿线截污工程改造,西部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行;绿化美化城乡环境,建成一批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着力打造美丽厦门。
(三)倾力解民忧惠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提升教育水平。新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统一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落实义务教育、中职学校免费及各类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加大与省部属高校共建力度。增进民生福利。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水平,着力构建层次多样、功能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加快翔安医院、五缘医疗园等项目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行政村卫生室。丰富文体生活。文化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好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市运会等大型活动,建成市运动训练中心等文体设施;开建全省首个闽南非遗主题公园,推动鼓浪屿、闽南红砖古厝申遗,华强文化主题公园开业。加强公共保障。加大投入解决市民关注的交通拥堵问题,优化交通智能系统,加速打通“断头路”,建成一批下穿通道和公共停车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高质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绿色蔬菜基地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应急救援和减灾防灾体系,增强市民安全感。
(四)致力抓改革提绩效,推动财政科学发展
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区级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有机制衡的管理体系;强化对招标投标、专家评审、供应商管理等各环节的监管,促进采购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资金效益。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成本;盘活政府闲置资产,加大各类财政资金统筹,集中财力办好大事;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推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监管模式。实现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市区贯通,跟踪监测重点税源;运用信息手段对财政资金实时监控,重点检查民生领域资金的使用;有效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和风险,提升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综合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为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