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报告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省上下在中共山东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开拓进取,全省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财政收支实现较快增长,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据快报统计,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59.4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2.3%,比上年增长17.5%(其中经常性收入增长14.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901.7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7.1%,增长18%。其中: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6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14.9%(其中经常性收入增长12.2%);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14.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比上年增长16.7%。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具体见附表),全省累计净结余5.9亿元,其中省级净结余2090万元。
201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98.5亿元,完成预算的121%,下降5.8%;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86.7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下降1.4%。其中:省级收入183.7亿元,完成预算的123.6%,增长14.3%;省级支出141.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7%,增长18%。全省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主要是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各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2012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4.2亿元,增长118.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亿元,增长105.1%。其中:省级收入1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8%,增长20.6%;省级支出13.9亿元,完成预算的79.4%,下降9.8%。支出未能完成预算,主要是部分企业改革改制尚未完成,有关费用性支出未能实现。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省人大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增收节支取得新成效。面对尖锐的收支矛盾,各级狠抓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不放松,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7.5%,高于全国平均增幅1.3个百分点。其中:国税系统组织地方收入708.4亿元,增长5%;地税系统组织地方收入2396亿元,增长26.2%。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94个,比上年增加12个,其中过30亿元、40亿元、50亿元、60亿元的县(市、区),分别达到31个、19个、10个、3个。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农业、教育、科技支出分别增长18.6%、25.7%、15.9%,其中省级三项支出分别增长18.9%、54.4%、17.4%,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全省行政事业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3.6%,低于总支出增幅4.4个百分点。2012年中央共下达我省各类转移支付1516.6亿元,比上年增加216.3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
——支持发展取得新进展。各级不断加大财政调控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支持转调创,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强化重点区域带动战略,着力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增长。2012年,全省用于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达1164.1亿元,积极支持扩大投资、拉动消费、稳定出口;安排“三农”资金2260亿元,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创造了条件;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税费负担1617亿元。在资金使用上,各级注重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引导金融和社会投入。省级财政资金较好地发挥了带动引领作用,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筹措资金287亿元,带动市县财政和社会投资5600多亿元,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如利用国库间歇资金100亿元,采取以存引贷方式,9个月带动银行多增加贷款850.2亿元,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设立10亿元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带动社会投资124亿元,集中投向9大产业、32个领域、97个重点项目,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自主知识产权256项。落实人才资金14.7亿元,大力支持各类人才培养引进和创新团队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落实节能家电推广补贴资金15亿元,半年拉动社会消费610亿元,企业高效节能家电销售量占比提高36.8个百分点。设立10亿元小城镇发展专项资金,引导各级财政和社会投资102亿元,集中扶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将蓝黄两区专项资金扩大到28亿元,引导社会投资800多亿元,集中支持了289个海洋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效生态产业项目,并注资7亿元发起设立了首期募集80亿元的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专项资金10亿元,引导社会投资450多亿元,集中扶持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内25个困难县发展,重点支持了215个产业项目。这些都有效放大了财政支持效应,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力支持了经济发展。
——改善民生迈出新步伐。各级始终把保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千方百计加大民生投入。2012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33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6%;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56.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5件实事”全面落实。其中,教育支出1317亿元,增长25.7%,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22.3%,不含中央教育转移支付达到21.1%,超额完成国家核定20%的目标任务,各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两年化解高校银行债务127亿元,超额完成化债任务,高校银行贷款负债率由133%降至33%。医疗卫生支出424.9亿元,增长17.9%,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城乡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顺利启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0.6亿元,增长17.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连续9年双过百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6.4亿元,增长27.1%,有力支持了“五馆”免费开放和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以及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十艺节”筹备等工作。筹集资金160.5亿元,支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34.3万套、竣工20.5万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9万户;筹集资金14.5亿元,支持改造农村危房12.6万户,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支出进一步增加,全省落实一事一议奖补资金55.7亿元,扶持了1.9万个村的公益事业项目。落实资金56.2亿元,继续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千村公路扶贫等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省级落实资金8.7亿元,支持省委选派“第一书记”开展包村工作,帮助贫困村尽快脱贫致富。信访维稳等方面投入也明显加大,促进了社会和谐安定。
——改革管理实现新突破。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去年省级新增资金21.2亿元,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帮助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99亿元。该机制建立三年来,省财政累计新增补助115亿元,支持困难县消化财力缺口304亿元。去年纳入中央和省扶持范围的52个财力缺口县,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人均财力达到7.2万元,比2009年提高3.4万元。同时,按照以市为单位整体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总体部署,出台主体税收增长返还、出口退税分担、产业转移引导激励等政策,充分发挥财政体制的导向作用,调动了各地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支出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覆盖面达到98.2%,比上年提高9.9个百分点。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额1073.4亿元,增长27%,节约资金140.6亿元。实现投资评审额1510.4亿元,增长13.9%,审减不合理资金177.2亿元。公务卡改革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启动,刷卡金额比上年增加较多。预算执行管理得到加强,全省支出进度明显加快,其中省级前11个月支出进度达到90.6%,比上年同期快3.5个百分点。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年初预算到位率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进一步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扎实推进,省级选择15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奠定了基础。预决算公开稳步实施,省级面向社会公开了财政预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1年行政经费决算和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金额108.5亿元,为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随着2012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本届政府财政发展预期目标全部实现。一是财政收入规模快速增加。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先后跨越2000亿元、3000亿元、4000亿元大关,2012年比2007年增加2384亿元,年均增长19.4%。五年累计,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4万亿元,是上个五年的2.6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先后跨越3000亿元、4000亿元、5000亿元大关,2012年比2007年增加3639.9亿元,年均增长21.1%。五年累计,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1万亿元,是上个五年的2.7倍,财政对民生的投入成倍增加,集中财力办了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实事。三是基层财政状况逐步改善。2012年全省县级财政收入达到2857.7亿元,是2007年的2.8倍,年均增长23.1%;县级财政支出达到3796亿元,是2007年的2.7倍,年均增长21.8%;财政收入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94个,比2007年增加57个,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明显增强。四是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有力,税费改革逐步深化,财税体制对科学发展的导向更加明确,财政分配的公共性、公平性、普惠性特征更加明显。
各位代表,当前全省财政运行状况总体良好,但也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运行面临较多困难,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刚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有些部门单位节约意识淡薄,铺张浪费现象依然存在;财经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指导方针和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2013年全省预算安排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富民强省目标,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推动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持依法理财、增收节支,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把钱用在刀刃上,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各项收支增减因素,本着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546.6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550.9亿元(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增长11%。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指导性的,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具体情况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及时汇总,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96.6亿元,比上年增长7%(经常性收入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382.8亿元,同比增长7.1%。扣除具有专项用途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非税收入112.9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省本级税收返还、中央转移支付、市县净上解收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91.4亿元,今年省级可统筹安排的资金为1075.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7.7亿元,剔除具有固定用途的转移支付资金等,可统筹安排的增量资金共计95.7亿元。
按照“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顺序,2013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136.7亿元,相同口径(下同)比上年预算增加11.3亿元;安排全省重点项目支出676.7亿元,增加81.6亿元;安排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61.6亿元,增加33.4亿元(含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重点是:
(一)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276.6亿元,增加30.9亿元。
1、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安排37.8亿元,增加11.2亿元。其中:安排重点行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资金6.9亿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9.1亿元,重点支持服务业“四大载体”建设,实施“好客山东”品牌国际化战略,促进城乡流通体系建设等。安排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资金12.9亿元,支持建筑节能、节水节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等。安排外贸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8.9亿元,加大外向型经济发展支持力度,提升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2、推动科技自主创新。安排27.4亿元,增加3亿元。其中:继续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10亿元,完善竞争性分配方式,支持重点领域自主创新项目建设。安排科技研发应用和平台建设资金11.9亿元,大力支持应用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科技惠民工程建设,增强基础和应用科技研究能力。安排7000万元,支持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和企业专利创造双倍增计划。安排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资金4.8亿元,实施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建设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万人计划”和“泰山学者”工程,吸引各类人才支持我省经济发展。
3、促进区域持续协调发展。安排57.2亿元,增加14亿元。其中:继续安排蓝黄两区建设资金28亿元(含省基建基金安排4.8亿元),支持两区重点项目建设及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试点。继续安排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发展资金10亿元,对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给予支持。新增西部经济发展资金10亿元,主要支持西部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及重点园区建设,提升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安排小城镇发展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支撑。新设县级税收收入上台阶奖励资金2亿元,自2013年起连续三年,对纳入全省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评价范围、税收总量首次迈上新台阶、税收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区)给予奖励,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
4、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安排154.2亿元,增加2.7亿元。其中:安排预算内基建投资11亿元,用于省重点项目建设和中央投资配套。安排1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铁路建设。安排124.4亿元,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客运场站和港航建设等。安排4.7亿元,用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费及到期还本付息支出。安排4.1亿元,用于基础测绘、城镇规划、部分基础设施以及支持省会城市公益事业发展等。
(二)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80.9亿元(含水利等政府性基金安排27.8亿元),增加15.4亿元(含政府性基金增加8亿元)。
1、支持农业发展及扶贫开发。安排 19.2亿元,增加3.1亿元。其中:安排2.8亿元,加大对农业良种工程、重大农业应用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安排1.5亿元,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贴息补助。安排1.7亿元,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力度,支持开展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增收。安排4.2亿元(含省对下转移支付安排2亿元),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安排4.7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安排6.3亿元(含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3.8亿元),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
2、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安排37.8亿元(含水利政府性基金24亿元),增加8亿元。其中:安排17.8亿元,支持南水北调及续建配套工程、胶东调水、引黄济青改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利用。安排9亿元,支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高标准农田。安排6.2亿元,支持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防汛抗旱和山洪灾害防治等,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安排4.8亿元,推进水利现代化管理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3、落实强农惠民政策。安排24亿元,增加4.3亿元。其中:安排7.5亿元,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进行奖补,支持重点扶贫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安排4.1亿元,实施植树造林,支持农村沼气和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生态综合治理。安排1.6亿元,支持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和平安渔业工程建设。安排2.7亿元,支持开展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基层防疫、人工影响天气等,促进农业生产。安排6亿元,对种粮农户实行直接补贴。安排2亿元,全面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安排1000万元,落实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另外,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安排农资综合补贴69.3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2.1亿元,农作物及畜牧良种补贴14.5亿元。
(三)着力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这方面重点项目支出共安排343.5亿元(含政府性基金安排5.7亿元),增加46.6亿元。
1、提升教育发展质量。安排180.2亿元,增加12.9亿元。其中:安排基础教育发展资金53.8亿元,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扩大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加大学前教育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就餐条件,实施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安排职业教育发展资金27.9亿元,将省属高职、技校等学校生均定额由3200元提高到4200元,支持中职学校规范化建设和师资培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完善中职学校助学金制度。安排高等教育发展资金98.5亿元,保持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在1.2万元以上,支持高校骨干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实施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落实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及山东财经大学省部共建协议。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66.1亿元(含福利彩票等政府性基金安排5.4亿元),增加19.3亿元(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2.7亿元)。其中:安排就业创业扶持资金4.5亿元,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省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技能扶贫和“金蓝领”工程。安排社会保障资金36.5亿元,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并将东、中、西部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500元、2200元和2000元,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对象、退役士兵补助和残疾人康复救助等政策,将社会散居和机构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分别提高到720元和1200元。安排3.1亿元,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将计划生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全省。新增10亿元(含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3亿元),大力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和农村危房奖补资金12亿元(含政府性基金安排2.4亿元),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另外,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5.2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事业发展等。
3、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68.4亿元,增加6.9亿元。其中:安排45亿元,将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由240元提高到280元。安排4.7亿元,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到30元, 将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纳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给予补偿。安排4.1亿元,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排5.5亿元,深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安排9亿元,继续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发展、全科医师培养、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及执法能力建设等。
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安排16.4亿元,增加3.8亿元。其中:安排8.4亿元,用于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和基层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安排6.2亿元,支持政法机关网络设施共建、武警现代化建设、加强公安边防建设和公安交通管理等。安排1.8亿元,支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困难职工帮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调查统计及政府应急体系建设等,对基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给予补助。
5、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安排12.4亿元(含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3000万元),增加3.7亿元。其中:安排6.2亿元,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和美术馆免费开放政策,对文化特色示范镇和乡村文明行动示范村进行奖补,支持农村电影放映、农村演艺活动等。安排1亿元,加强大遗址及文物保护力度。安排2亿元,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安排2.2亿元,确保第十届中国艺术节顺利举办。安排体育事业发展资金1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支持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备战及运动员自主择业补偿等。另外,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6亿元,重点支持全民健身及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等。
(四)着力提升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安排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261.6亿元,增加33.4亿元(含中央转移支付)。其中:均衡性、工资性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19.7亿元,主要用于对欠发达地区的财力补助以及弥补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经费缺口。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15亿元,为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落实民生政策提供财力保障。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3亿元,引导各地提高村级经费保障水平。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枯竭型城市及革命老区转移支付6.9亿元,加大高效生态经济区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力度,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和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贫困县社会事业发展。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17亿元,改善农业大县财力状况,促进粮食生产。
另外,安排对口支援西藏、新疆资金1.2亿元。安排预备费8亿元。
按照以上收支安排意见,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6.6亿元,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入资金、中央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市县上解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2064.1亿元,收入共计2560.7亿元;省级当年财力安排支出1075.1亿元,加中央专款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市县支出以及用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等1485.6亿元,支出共计2560.7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安排是平衡的。在上述支出中,按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省本级的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722.4亿元,相同口径比上年增长6.5%。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99.1亿元,增长9.4%;教育支出160.7亿元,增长16.3%;科技支出15.4亿元,增长11.1%,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2.6亿元,比上年下降11.5%,加上年结转、中央补助及市县上解收入135.4亿元,省级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9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9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38.6亿元,比上年下降2.2%;补助市县等转移性支出159.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主要是受国家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车辆通行费等收入减收较多。
201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8.6亿元,比上年下降52.3%,主要是去年煤炭、机械、钢铁等企业效益下滑较大。当年预算收入,加上年结转4.9亿元,省级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3.5亿元。其中:安排结构调整与创新发展支出10亿元,促进企业改造升级。安排3.5亿元,用于弥补改制破产企业费用缺口,落实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移交属地管理补助和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政策,推动省属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稳中求进、开拓进取、扎实开局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认真落实鼓励消费、扩大出口、发展中小企业、加快城镇化建设等各项政策,努力扩大有效需求。管好用好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区域发展等方面专项资金,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采用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以奖代补等间接手段,努力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大力支持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快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坚持富民优先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着力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化、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进展。创新民生投入方式,支持发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民生投入格局,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加强民生资金监管,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将每一笔资金都落实到群众身上,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三)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工作。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税源控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征管措施,提高税收占比。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管理,提高政府财力综合运筹水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多措并举提高地方财政保障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作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科学核定公用支出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节省下来的钱用到扶贫和改善民生上。
(四)进一步深化财税管理改革。积极准备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态,进一步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公务卡等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引导各级各方面强化绩效意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强化对民生资金、重点项目及重大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加快形成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扩大向人大报送的部门预算范围,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2013年全省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省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