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充分调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极性,陕西省对查实的群众举报进行奖励。
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凡经查实的食品安全群众举报线索,将按照每起最低2000元,最高50000元给予奖励。对执法机关查出后无涉案货物,但是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200-500元的奖励。当天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中心,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各市、县要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公布投诉电话。(记者郭晓斌 通讯员赵光 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