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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覆盖率达67.13%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13年05月08日 09时40分   来源:青海日报

    近年来,青海省按照“先试点、后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充分满足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小微企业的有效贷款需求,支持了特色农业和有机畜牧业发展。青海省信用创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五位一体”工作领导体系基本构建,信贷风险共担机制逐步健全,社会信用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农牧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农牧区金融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截至2012年末,全省州(地)、市、县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已全部建立,海东地区、海西州、湟中县、湟源县所辖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也已全部建立,全省乡(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覆盖率达到了67.13%。

    为解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全省各地努力创新信用评定与信贷结合方式,赋予了农村信用创建工作新的内涵。海东地区开展了“信用户+农户联保+信用专业合作社”、“农户联保+担保基金+特色农业+银行信贷”百万联保、“担保公司+农村合作组织+信贷”等信贷创新模式。海南藏族自治州“创业培训+信用担保+小额信贷”的模式,不仅支持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而且拓宽了创业者的融资渠道,增强了创业融资能力;“担保基金+银行贷款+政府风险补偿”的农户产业化模式,为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提供了融资保障。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结合各县实际,推出了“一县一品一特色”的信贷模式,有效缓解了农牧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这些创新工作,为进一步探索金融支持辖区经济增长模式,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提供了一条新途径。

    在创新信用贷款模式的同时,各地积极探索央行再贷款与信用创建结合的方式。黄南藏族自治州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将再贷款考核与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挂钩,并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考核结果为依据,对考核“合格”地区给予增加再贷款使用额度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地区适度减少再贷款使用额度,通过再贷款倾斜政策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积极探索“联保+信用评定+央行再贷款”模式,通过联保、信用评定方式,积极争取央行支农再贷款,截至2012年末,支农再贷款余额为2.6亿元,保证了支农资金的及时到位,解决各项存款存量较少导致资金不足的问题。

    积极推动“信用县”创评工作。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是全国面积最大的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是青海省惟一的蒙古族自治县,也是省级贫困县,2008年GDP5.26亿元,信用贷款194万元且不良贷款率较高。2009年以来,河南县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激发民族地区发展活力、提高牧民生活水平的突破口,大力发展高原生态有机畜牧业,不仅实现GDP增长46%,信用贷款增长560%,不良贷款率下降4.75%,而且成为三江源区有机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核心区和国家第三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经过不懈努力,河南县于2012年10月20日顺利通过了“省级信用县”验收,成为青海省首家“省级信用县”,这标志着青海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重大突破,不仅成为青海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一支标杆、一个品牌、一面旗帜,而且为青海省打造“信用青海”,推动青海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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