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漳县交界地震灾害发生后,甘肃省财政厅迅速启动抗震救灾应急预案,并联合省民政厅紧急下拨救灾资金500万元。
地震灾害发生后,省财政厅第一时间安排分管厅通过电话与定西市、岷县、漳县财政局联系了解灾情,并立即向财政部有关司进行了专题汇报。与此同时,省财政厅召开专门会议,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厅长具体分管,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对全厅抗震救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着手拟订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二是实行各处室一把手负责制,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协同做好救灾工作。三是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四是派专人驻守省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多渠道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记者卢吉平 伏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