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了解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做法、进展和成效,明确影响改革深化的主要因素及其原因,评价不同改革措施的适宜性、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为形成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完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国务院医改办会同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定于2013年8月-9月组织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评估工作。评估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地方自评估,目前已基本结束;第二阶段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9个评估组,对包含首批国家确定试点县的18个省(市)开展现场评估,此阶段工作定于8月29日启动。
8月28日,国务院医改办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行前会,介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方案及工作流程,就把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的主要任务、关键环节及做好评估工作提出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孙志刚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对总结提炼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模式和路径、完善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评估要准确把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原则、思路,围绕改革试点的主要政策措施:即落实县级政府办医责任、取消药品加成后重构补偿机制、改革县级医院人事分配制度、建立药品和耗材采购供应机制、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孙志刚要求各评估组高度重视评估工作,落实分工,加强协作,客观公正,深入细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他特别对评估组的工作纪律提出了要求。
现场评估期间,评估组将对试点县政府领导、县级医院管理者、医务人员代表进行深度访谈,广泛听取各方对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实地考察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查阅医院财务数据及处方、病历档案,评价改革试点对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