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对2014年工作作出了部署。2014年审计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反腐、改革、发展,以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努力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为推动完善国家治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具体将组织实施以下审计:
(一)财政审计方面。安排了财政部具体组织2013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编制中央决算(草案)审计,发展改革委组织分配2013年度中央财政建设投资情况审计,中央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安排了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二)金融审计方面。安排了重点商业银行贷款跟踪审计,国家开发银行2013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安排了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三)企业审计方面。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安排了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安排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国国学研究与交流中心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同时结合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还将对国家电力建设等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资源环境审计方面。安排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审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相关资金征管情况审计。
(六)涉外审计方面。安排了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驻外经营性机构审计,驻外非经营性机构(含对外援助)审计和联合国审计。
上述审计项目是初步安排,在年度组织实施中,审计署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一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