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现公布经国务院审改办审核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界如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电子邮箱:XZSP@mohrss.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邮编:100013)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