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天的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19日在北京落幕。转变水利发展模式,探索水利发展的新思路,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投入机制等问题,成为与会代表高度关注的问题。
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十一五”时期要通过水利发展,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转变水利发展模式。第一,要在水利工作的各个领域调整思路,促进水利发展模式转变。在水资源供给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解决好水土流失、水资源保护、水污染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第二,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的约束,不断强化社会管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在水资源紧缺地区,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要与两个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在洪水威胁严重的地区,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必须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严禁盲目围垦、设障、侵占河滩及行洪通道,科学建设、合理运用分蓄洪区,规避洪水风险。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方针,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翟浩辉强调,转变水利发展模式,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从基础工作抓起,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工作入手,在决策、实施、监督、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强化执法监督。(记者 李力 实习生 刘慧)
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19日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指出,“十五”时期水利投资持续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但是我国水利投资国债依存度高,投资缺口仍然很大。初步预测今后5年每年需要中央投资320~350亿元,以现有的中央投资规模,每年缺口100亿元;从地方角度看,中西部地区财力有限,投资形势更为紧张。
翟浩辉表示,解决我国水利投资不足的问题,必须有新的思路和举措。一是完善投资体制,优化投资结构。对公益性水利工程,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水利投资体制,建立起各级政府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对以经营性为主的水利工程,要建立放活市场、政府监管、多渠道融资的建设体制。对国家确定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水利项目,要优先安排投资。对在建重点项目,要保证足够的投资强度,尽快建成投产。对新开工项目,要抓住重点,做好前期工作,控制建设规模。
二是稳定政府投资水平,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水利投入长效机制。保障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就必须在较长时期增加水利建设投入。要探索建立财政预算内水利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增加预算内水利投资。要创新水利建设基金,扩大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规模,通过提高水价、水资源费来扩充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来源。这是新形势下创新水利投入长效机制的根本举措。要积极探索水利融资渠道,对于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水电开发等产业,可以采取特许经营、BOT、TOT等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
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健全政府投资水利项目的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规范投资管理,投资安排要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为依据,统筹安排、合理使用。简化和规范不同投资类型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加强计划管理,积极推行代建制。落实中央水利资金管理分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记者 李力 实习生 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