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立法禁止将中小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公布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当前盛行的应试教育风气,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高度关注。针对一些学校和教师将学生成绩进行排名公布的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贺铿委员建议在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中增加条款,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并严禁将考试成绩排名公布。
“在美国,学生的成绩属于个人隐私。”贺铿说,“但在我们的一些学校,学生成绩不但要公布,还要排名次,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对学生幼小的心灵造成很大的伤害。”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是应试教育存在的重要土壤。王涛委员说,虽然教育部门规定义务教育要实行就近上学,但实际上家长都有望子成龙的心态,希望孩子能上好学校,因为上了好小学才能上好中学,上了好中学才能上重点大学。“如果不能认真研究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素质教育就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应试教育压力下孩子身心俱疲的现象也引起了委员们的关注。“目前我国中小学生的上学时间普遍太早,不少地方早上7点30分就上学,甚至7点10分以后就算迟到,这样一来,孩子们不得不在早上6点多甚至5点半起床。”庞丽娟委员说,“我们要知道,这些孩子头天晚上还要做作业,经常会做到晚上10点甚至11点。”
“孩子们一天才睡几个小时?睡眠严重不足,不仅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更会影响到孩子的全面发展,影响到素质教育的实施。”为此,庞丽娟建议,修订草案应明确规定“中小学校的上学时间不得早于八点”。
“素质教育讲得轰轰烈烈,应试教育干得扎扎实实”的反常现象引起了庄公惠委员的关注。“教育部多年来一再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学生接受全面教育创造条件,但学生的课业负担依然沉重,这个现象发人深省。”
“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既有历史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影响,也有现行人才观念和其他制度的驱动。”庄公惠说,“实施素质教育虽然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来说责无旁贷,但是单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难以得到解决,需要在全社会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为此建议法律草案作出相应的规定。”(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通过立法禁止中小学设立“重点班”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康生表示,目前许多地方除存在择校现象外,还存在择班现象。为此他建议,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应作出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就地就近按片入学,禁止设置“重点校”或“重点班”,禁止任何名义进行择校、择班上学。
黄康生委员说,目前一些地方在义务教育阶段办了一些重点学校,把教学经验比较丰富的教师集中到重点学校去教学;一些非重点学校也在校内办了重点班,把骨干教师全部集中到重点班去教学。“办重点学校、重点班的目的是什么呢?主要就是为了收费。重点学校有赞助费、择校费,非重点学校里的重点班也有赞助费、择班费。”
黄康生委员到一所学校调研时,曾发现一种怪现象:本片区学生不直接就地就近入学,而是把户口转到其他地方,再通过择校或择班的方式回这个学校来读书,全校择校生占60%以上。“原来,就地就近入学是不能上学校的重点班的,而从其他地方择校转过来的话,交钱就可以到重点班入读。”
黄康生说,从表面上看,家长为了孩子接受好的教育,“自愿”拿钱让孩子进重点班。但实际上是不拿不行,“不拿孩子就进不了重点班,不拿教师就会对孩子‘另眼看待’。”
“这种作法明显违反了义务教育的公平原则,必须从法律上加以禁止。”为此,黄康生建议对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明确规定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编排设置“重点学校”“重点班”,并确定相应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