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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保护知识产权是基本国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scstaffing.com   2006年04月25日   来源:半月谈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科学发展观里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只有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激发我们民族创新能力,才能使我们的经济发展走上健康道路。

    在知识经济时代里,各国围绕知识产权展开了激烈竞争。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发期已经来临。必须清醒地看到,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看,我们的知识产权尚处于十分弱势的地位,知识产权保护更亟须加强。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

记者 王秀真

    记者:最近一段时间,随着第17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的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访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又成为中美两国之间的“热点”话题,对此您怎么看?

    田力普:我认为,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中美两国是不存在根本分歧的。

    首先,对于中国来说,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自己国际形象的需要,因为我们已经加入WTO,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们一定要兑现自己的承诺。其次,保护知识产权是创造好的投资环境的需要,过去我们讲好的投资环境,主要是指“硬环境”,现在则更要看“软环境”了,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维护一个好的投资“软环境”的重要内容。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和经济效益改善的关键因素。因此,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我们的发展目标。而只有在中国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才能激发我们民族的创新能力。

    记者:一些国家之所以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横加指责,可能主要是觉得我们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与他们相比有一定的差距,您怎么看这些指责?

    田力普:对于这个问题,要历史地来看。我国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是比较晚的,只有短短的二十几年而已。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当然会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应该看到的是,我们的发展速度还是比较快的。

    近年来,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工作强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取得的成效也是明显的。目前,我们已经建立健全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还加入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已经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和协调机制,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开展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加强了宣传和教育;已初步建立起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格局。

    记者:企业是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的主体,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田力普:中国是制造大国,但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于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目前的情况是,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漠还表现在对别人权利的漠视上。一些中小企业,其产品主要靠模仿,原创性、自主性的产品比较少。

    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漠,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企业只重视有形财产的积累与保护,而忽视了对企业发展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其次,由于知识产权工作投资大,回报周期长,导致许多企业不愿意在知识产权上进行投入。当然,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还不够完善,也是造成一些企业对自己、对别人的知识产权都缺乏保护意识的重要原因。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自主创新是大势所趋,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是明智的选择。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发达国家的现代化过程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质就是技术进步的过程,是一个速度、结构和效率的综合提高过程。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缺乏核心技术,缺乏知识产权,缺乏创新能力的众多企业,是没有发展潜力的。所以,引导和监督企业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形成互相监督和促进的约束机制,已经成为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环节。

    记者:最近,日本企业抢注四大名著商标引起广泛关注。这件事是不是也在提醒我们的企业,将面临知识产权方面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

    田力普:是的。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日益严峻。20世纪80年代,美国“337调查”的主要对象国是日本和韩国,最近几年,随着中国制造业的发展,“337调查”已成为继反倾销调查后中国产品出口美国的重要障碍。

    知识产权也成为部分跨国公司打压我国竞争对手、谋求更大利润的主要工具。目前,跨国公司很重视在我国的专利申请工作,日益密集的专利“陷阱”将成为我国公司不得不面对的棘手问题。反观国内企业,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维护境外自身知识产权权利的状况却不容乐观。由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近几年来遇到了种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标抢注问题。据统计,有超过80个我国的企业商标在印尼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

    当然,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一些企业在知识产权争端中也开始学会应对纠纷,相关的案例也越来越多。2006年初,历时近三年的美国劲量公司状告中国电池企业的337案件终于有了结果,以我国电池企业的胜诉结束。该案胜诉的关键是中国电池企业在无汞碱性电池方面拥有自己的独立知识产权。

    记者: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在知识产权方面,您会给企业提哪些建议?

    田力普:企业应不断提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知识产权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财富,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为了拥有一项知识产权,权利人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侵权人却毫不费力拿来使用,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任何一个企业都应将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义务,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只有人人都尊重、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自己的知识产权才不会受到侵害。另外,行业协会也应当为企业搭建平台,引导和监督企业自觉保护知识产权,形成互相监督和促进的约束机制。

    企业应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自己。企业之间未来的竞争将主要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一定要多学习知识产权方面的新知识,多学习国内外优秀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成功经验,尽快建立起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研发、生产与经营的全过程。要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核心技术、名优产品在国内外申请相应的知识产权注册,以期得到有效保护。要以企业的核心专利技术为依托,构筑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措施体系。在自主知识产权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加以维护,积极应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

    记者: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今后我们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田力普: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完善法规体系,加强和完善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优势互补、司法终局”的工作机制,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时建立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督察制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问责制,并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由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2006年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按照这一计划,2006年我国将在立法方面起草、制定、修订17个涉及商标、版权、专利和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起草、完善和修改6个司法解释;在执法方面将采取山鹰行动、阳光行动和蓝天行动等7个专项整治措施;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将采取设立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公布执法数据等措施;将采取多项措施,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将这一基本国策落实好,我国启动了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这项工作目前已进入到实体研究阶段,预计2006年下半年将拿出一个面向未来15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20个专题研究报告。

企业保护知识产权亮利剑

记者 赵东辉 张涛 蔡玉高 崔军强 孙洪磊

    作为创造和应用知识产权的主体,企业同样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主体。面对老谋深算的跨国公司、禁而不绝的造假窝点,中国一批企业敢于亮剑,打响了知识产权“保卫战”。

    普兰娜:“在战斗中学会战斗”

    2004年11月,天津市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带着大批产品,参加在俄罗斯举办的一场国际化妆品展会。展会第一天上午,突然来了几名俄罗斯警察,要求他们马上撤下全部产品离开展会。一打听才知道,是一家波兰公司找到俄警方,出示了已经抢注的“普兰娜”的相关文件证据,要求警方马上封闭其展位。

    原来,作为我国自主创新的民族化妆品品牌,“普兰娜”行销海外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1年,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研究院决定斥巨资对英文商标“PULANNA”、中文商标“普兰娜”等在40多个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但始料未及的是,“普兰娜”原波兰代理商却已经在波兰、俄罗斯等12个国家对英文商标“PULANNA”及图形进行了恶意抢注。2004年7月,多次交涉未果后,研究院决定停止这家公司在俄罗斯市场上的代理权。没想到却引来俄罗斯展会上的这场风波。

    人在异国他乡,情况紧急之下,突然有人想到,波兰公司只是在俄罗斯抢注了“普兰娜”的英文名字,并没有抢注中文名字。于是,明明是知识产权主人的参展人员,全体上阵,用了整整一天一夜的时间,在旅馆里小心翼翼地把包装上的英文商标用小刀一点一点地刮去,只留下中文商标,然后把这些外观看起来有些奇怪的产品拿到展会上坚持展出。

    此事让公司深受震动。为了保住俄罗斯这一重要的海外市场,他们紧急在当地注册了中文的“普兰娜”商标和研究所所标,并另外注册了一个英文商标“美伦娜”。可好景不长,2005年波兰公司又在俄抢注了“美伦娜”的外观花型,以设计包装为由再次提出侵权要求,这让本已手忙脚乱的研究院非常头疼,准备发往俄罗斯的两大集装箱化妆品被迫在口岸搁浅,仅这一次就让研究院至少损失了100万美元。

    研究院负责人戴为民表示:“我们从几次教训中认识到,企业走出国门,首先就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如果等到国外市场做大了才想起保护,很可能已经晚了。可惜国内仍然有一些企业对此认识不足。”

    目前,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已经成为研究院一项重点工作。该院已获得29项技术发明与外观设计专利权及商标专用权,并积极向国家海关总署申请自主知识产权备案,以保障自身在商业进出口贸易中的合法权益。

    美晨:期待打假的担子越来越轻

    广州美晨集团生产的黑妹牙膏、白莲花露水等是市面上的畅销品,也成为不法者假冒、仿冒的对象。为此,企业成立了打假办,专门配合有关部门打假,为企业挽回了巨额损失。

    谈起打假经历,打假办负责人李俊有说不完的故事。他拉起裤角,腿上露出两个被狗咬过的褐色疤痕……

    今年2月的一个凌晨,李俊接到线人举报后,带着两名同事来到广州花都区九塘一带。他们爬到一座小山上观望,发现前面的大院里有一间房子亮着灯,还有机器声响。他们慢慢向前靠,但快要接近围墙时,忽然从墙洞里冲出一条大狗。李俊走在最前面,大腿被咬了一口,他飞起一脚将狗踢跑。等他们初步断定这是一个造假窝点收兵回营后,李俊才发现自己的右大腿被咬出两个洞,血也染红了裤子。

    第二天深夜,李俊和同事又出发了,这次还带了一条自己养的特种狗。这些年来,李俊领导的打假办很少“失手”,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这些特种狗对牙膏气味敏感,可以带人顺藤摸瓜找到造假窝点。可这次天公偏偏不作美,下起瓢泼大雨,李俊他们被淋成了“落汤鸡”。他忍着腿痛,直到发现一堆假冒标志,最终确定这是一个造假窝点后才返回。第三天,这个造假窝点就被李俊领来的执法人员一举摧毁。

    李俊说,这些年一年到头差不多有4/5的时间在外面跑。为了“踩点”整日奔波,乘飞机,坐火车,搭汽车,租摩托和三轮车,半夜守候,雨天隐蔽,什么苦都受过。他最大的苦恼是,一些造假者不断地“起死回生”,这让他们打假时经常碰到一些“老朋友”。

    不过,作为一个长期摸爬滚打在打假一线的人,李俊感觉,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对侵权行为的打击越来越严厉,造假者越来越像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他相信,随着国家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造假者将无处可逃,他肩上打假的担子也会越来越轻。

    永中:用知识产权战略“踢微软的屁股”

    大部分软件企业都难免与软件巨头微软进行竞争,都要面临一场力量悬殊的较量。然而无锡永中科技有限公司却用6年的时间创造了奇迹。“以微软五百分之一的资金投入、十分之一的人力资源、三分之一的时间,达到了微软办公软件八成的水准,在一些领域甚至超过了微软”,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对无锡永中自主研发的“永中office”办公系统的评价。

    自从2004年5月永中office中日英三版全球同步上市后,永中的市场化脚步越来越快,2005年实现盈利。无锡永中也因此在业内赢得了“敢踢微软屁股”的赞誉。

    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技术创新固然是重要因素,但成功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也是不可或缺的。

    截至目前,永中已经提出近百项专利,其中在美国申请的关于“上下兼容”的专利和在国内关于“数据对象储藏库”的专利都已获批准。无锡永中办公室的冷晔介绍说,永中构建了一个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了一个专利群,这样永中的发展就可以不受别人的控制。“很多国内企业也有自己的专利,但他们的开发产品中有一部分是别人的专利,这就容易受制于人”。

    此外,面对微软在软件行业的主导地位,无锡永中利用自己技术上独有的“集成”和“上下兼容”优势,与其实行“交叉授权”的战略,这是一种知识产权防御体系,一旦起了纠纷也足以自保。

    2003年业界曝出这样一则新闻:微软的office办公软件涉嫌抄袭了永中的office。有分析家指出,微软计划推出的office12核心部分的界面一体化以及数据集成技术与此前已上市的永中office几乎如出一辙。无锡永中有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微软将正式向市场推出office12,届时一旦微软有任何侵权行为,永中便会用知识产权战略保护自身权利。

    “在市场竞争中,特别是在国际竞争中,光有技术是远远不够的,你必须依靠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谈起这么多年与微软的竞争过程,无锡永中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参发出这样的感慨。

    “7+1”联合体:打一场持久的“知识产权保卫战”

    短短两年工夫,中国农科院饲料所仅靠高比活植酸酶一项原创成果,便将2000多万元的技术转让费揽入怀中。“知识产权需要创造,更需要保护”,这番话是饲料所对科研同行的忠告。

    2003年10月,饲料所作为发起单位,与北京7家企业组建了“7+1”高科技饲料联合体,目标是打造中国饲料行业的“航母”。按照企业出钱、研究所献计的协议分工,创造成果、保护成果的双重任务落到了饲料所肩上。饲料所产业处处长罗发洪同时兼任“7+1”联合体秘书长,他向记者描绘了他们在“知识产权保卫战”中采取的几个关键步骤:首先,研发人员在确立科研项目时就检索各种资料,以保证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其次,项目进入小试阶段后,参与研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负责项目管理的行政人员都必须签订保密协议;第三,项目中试成功组织专家鉴定成果时,提供给专家的各种技术资料都要在会后收回。

    罗发洪说:“技术成果出来后,我们会马上申请专利,把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像微生态制剂、木聚糖酶等原创技术,就是因为在研发、申请保护上比别人先行一步,所以才能卖出好价钱。”

    在饲料所决策层看来,知识产权保护得越好,含金量越高。饲料所研发的新一代高比活植酸酶因为解决了饲料钙磷平衡等难题,国内许多企业登门重金求购,但至今只有3家获得了使用授权。饲料所打的算盘是,再高深的技术如果满天飞也会贬值,维护技术买方的利益,就是维护卖方的利益。美国一家公司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不惜以200万美元的高额转让费获得使用授权。

    饲料所的技术优势经过不断放大,最终又转化为品牌优势,“7+1”成为国内饲料行业品质的象征。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部分,去年饲料所注册了“7+1”的商标图案。下一步,联合体计划在成员企业产品包装袋印上这一商标,让品牌创造更大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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