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1月18日电(记者 李美娟)为了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江西省在原有6个救助病种的基础上,今年新增了6个救助病种;同时,取消了救助起付线,并将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据江西省民政厅介绍,江西省规定的城乡医疗救助病种原来为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6种。在此基础上,今年这个省新增加了外伤性重要脏器破裂、颅脑损伤、急性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双相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红斑狼疮、脑性瘫痪等6个救助病种。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疾病及特殊困难对象也可享受城乡医疗救助。
此外,在原来实施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中,各地设置了一定的起付线,只有看病支付的费用达到一定数额才能纳入救助范围。从今年起,起付线将被取消,只要患有上述病种的困难群众都可以得到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