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4月15日电(记者 李嘉)广西近千家乡镇医院所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对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构成了较大威胁。记者日前获悉,广西将在3年内规范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使全区各类医疗机构的污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产业协会的专家介绍,医院污水包括医院传染病源污水、医疗含菌污水和生活污水三部分。由于医院的特殊性,医院排放的污水中含有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
目前,广西各城市中的大中型医院基本都装备了污水处理装置,但县以下医疗机构的废水处理水平还参差不齐,有些污水基本上没有经过有效处理直接排放。
日前,广西专门举办了首期医院污水处理培训班,来自全区各市、县、乡医疗机构的300多名相关负责人集中学习了处理污水规范排放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措施知识。广西环保产业协会会长程志宏说,广西有约1200家乡镇卫生院,近千家还没有装备污水处理系统。眼下,环保、卫生等部门已联合研制出医院污水处理器,特别适合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