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5月18日电(记者 晏国政)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民政厅了解到,目前这个省的11个市、114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75.5万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了农村低保体系。
山西省民政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处处长李淑芬介绍说,这个省的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676.5元,其中太原市已达到1080元。
据介绍,山西省农村低保工作始于1997年,2006年山西省政府将“对农村55万特困群众实行低保”列为当年要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2005年和2006年省财政分别投入专项资金4400万元,2006年省、市、县三级财政落实农村低保资金15374.4万元。
李淑芬说,近年来,山西省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去年为建制年,今年为完善年,重点工作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