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记者 刘铮)7月份以来,我国一些地方突降暴雨,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这必须引起高度重视。8月份仍处自然灾害高发期,各地、各单位要吸取教训,切实落实防范措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8月6日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敲响警钟,指出在充分肯定河南省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事件抢险救援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这也暴露出在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上存在着薄弱环节。
除支建煤矿外,近期由自然灾害引发的重特大事故相当突出。7月30日,湖南省冷水江市一处铅锌矿尾矿库发生垮泄,造成江河污染,冷水江市和新化县停水30个小时;7月19日,云南省腾冲县苏家河水电站因连续3天降雨200毫米,发生泥石流灾害,工棚里的部分工人被埋,27人遇难、2人下落不明……
支建煤矿“7·29”淹井及其救援行动,以及最近发生的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一系列事故,带给我们的启示和反思是多方面的。
要立即组织煤矿、矿山等企业再次排查治理水害等隐患,落实防洪防汛等预案和措施。支建煤矿在开采技术工艺、生产系统等方面有一定基础,有受困人员赖以生存的“生命线”。但同时,这个矿对周边存在的多处废弃铝土矿、露天铝土矿大坑等重大隐患缺乏了解,没有预防事故的措施和预案;严重超定员生产,井下当班作业人员多达102人,超员一倍以上。
煤矿和其他企业都要认真吸取这次淹井事件教训,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地区存在的水害等隐患,加强汛情水害预测预报和水文资料管理,自觉防止和纠正超定员、超定额、超能力生产,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再次检查落实防汛、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滑坡、防雷电等预案和措施。
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更具突发性,必须提前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最近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各省(区、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进行了普查,大量的中小企业和相当一部分县级政府没有编制预案。各类企业、县级以上政府应抓紧做好预案编制工作,同时注意企业预案、政府预案、部门预案等之间的衔接,建立与武警、消防和其他专业救护队伍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演练,提高应对处置事故事件能力。
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度汛;加强与当地气象、水利、水文、地质、国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灾害等预警信息,及时向有关企业和当地群众通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